劉濤網絡侵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須道歉並賠償2.5萬

劉濤網絡侵權案一審勝訴劉濤網絡侵權案一審勝訴
劉濤網絡侵權案一審勝訴劉濤網絡侵權案一審勝訴
劉濤網絡侵權案一審勝訴劉濤網絡侵權案一審勝訴

  新浪娛樂訊 企查查APP顯示,近日,劉濤[微博]與吳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判決書公佈,文書顯示,原告劉濤訴稱,被告某音賬號發佈標題為“越來越多某寶主播被安排了”的短視頻,使用暗諷及指代的方式針對劉濤,造謠劉濤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具體內容為“叫留什麼刀的啊,他已經被抓起來了因為他補不起稅啊,據說要補20億”等,網友評論諸如“劉一刀就是劉濤”等,被告回覆“等出新聞”進一步誤導,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嚴重侵犯。被告吳某某辯稱,案涉視頻並非針對原告,其他人將該視頻與原告相關聯的行為與被告無關。

  法院審理認為,劉濤註冊有昵稱“劉濤劉一刀”的直播賬號,觀看案涉短視頻的公眾可以將視頻內容指向的“留什麼刀”與劉濤關聯起來。被告對評論不僅未作出澄清,而是以“等出新聞”的回覆加深懸念,屬於以採取別名、化名及通過描述特定事件等“含沙射影”方式指向原告的行為。相關言論會使用戶產生原告偷漏稅、被處以行政或司法措施等誤解,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最終,吳某某被法院判決在其賬號向劉濤公開賠禮道歉,並支付劉濤精神損害賠償及經濟損失合計約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