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發展債券市場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業強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發展債券市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政府在二○二四至二○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將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的合共借款上限訂為5,000億元,政府就該兩項債券計劃下的(i)零售債券、(ii)綠色債券,以及(iii)銀色債券所訂的發行額上限分別為何;
 
(二)鑑於政府在二○二四至二○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計劃在未來五年,每年發債950億元至1,350億元,推動北部都會區(北都)及其他基建項目,發債工作的進度為何,以及有否制訂時間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悉,政府發行的債券年期通常為三年,為提高債券市場的活躍度,政府有否考慮參考美國政府發行國庫券的做法,研究發行短期債券的可行性;如有,(i)發行短期債券的可行性及(ii)會面對的風險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據悉,公營機構現時亦有發行債券(例如香港機場管理局於本年二月為建設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發行債券),政府會否就公營機構發債提供協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有否統計,現時在香港債券市場由(i)本地企業、海外機構和多邊發展銀行,以及(ii)政府發行的債券用以計價的貨幣種類分別所佔的百分比(以下表列出);
 

發行債券的機構 港幣 人民幣 美元 歐羅 日元
(i)          
(ii)          

 
(六)鑑於據悉,政府發行的債券主要以港元及美元結算,而香港為世界最大離岸人民幣中心,政府會否增加發行以人民幣結算的債券,從而推動本港的人民幣債券市場的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政府會否參考過去發行伊斯蘭債券的經驗,吸引或邀請中東、東南亞國家聯盟,以及「一帶一路」國家的機構來港發行債券;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八)鑑於據悉,近年新加坡推行多項計劃(例如「全球──亞洲債券資助計劃」及「新加坡元債券信貸評級資助計劃」),以吸引更多債券到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和提高交易量,政府現時除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外,有否其他資助外國企業來港發債的措施;如否,政府會否參考新加坡的政策,制訂相關資助措施,以吸引外資,以及協助未來於北都發展的企業在港發債;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八個部分,經諮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二○二三至二四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宣布成立基礎建設債券計劃,以更好管理大型基建的現金流需要,讓惠及經濟民生的項目早日落成;亦宣布擴大政府綠色債券計劃(已重新命名為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的範疇以涵蓋可持續項目。二○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將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的合共借款上限訂為5,000億元,並計劃在未來五年(即二○二四/二五至二○二八/二九年度),在兩項計劃下每年發行約950億至1,350億元的政府債券。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而言,政府計劃發債1,200億元,當中700億元為零售部分,包括500億元銀色債券以及200億元非銀色零售債券;其餘500億元為機構投資者部分,當中會撥出一定比例優先供強積金基金投資。為此,立法會已於今年五月八日通過政府就兩項計劃借入總額不超過5,000億元的決議。
 
就基建項目的發債時間表,政府會按不同基礎建設的資金需求,並因應市場情況,建議合適的具體發債安排(包括目標投資者、發行規模和時間、貨幣、年期、定價/息率、上市安排等)。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並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環境及生態局、發展局以及金管局等出任成員的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會審批有關建議。
 
(三)及(四)政府一直透過政府債券計劃及政府綠色債券計劃有系統地發行不同種類和短、中、長年期(由一年至三十年不等)的政府債券,為市場建立具代表性的基準收益率曲線,便利市場其他債券類別(如企業債券)定價,促進本地債券市場以及綠色債券市場的持續發展。因應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和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的設立,我們和金管局會在考慮有關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市場情況後,在兩項計劃下建議發行不同年期的債券,交由督導委員會審批。
 
至於法定和公營機構,可按自身需要和市場情況考慮發行債券。如有關機構在安排發債時需要技術上的支援或協調,金管局會根據其發債經驗提供適當參考及建議。
 
(五)在二○二三年底,市場上未償還的港元債務工具總額如下:
 

發行債券的機構 港幣(億元)
(i)非公債(包括認可機構、本地公司、多邊發展銀行、法定機構及政府持有公司及其他境外發行人) 12,030
(ii)公債(包括外匯基金和政府) 15,400
總額 27,430

截至二○二四年四月底,政府債券的未償還總額如下:
 

  港幣
(億元)
美元
(億元)
人民幣
(億元)
歐元
(億元)
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 420 99.5 315 45.8
政府債券計劃 2,370 10
總額 2,790 109.5 315 45.8
佔總百分比 64% 19% 8% 9%

 
(六)《十四五規劃綱要》確立了香港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的重要功能定位,當中包括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支持香港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功能。香港作為領先的人民幣離岸中心,將繼續領導國際市場的人民幣資金管理及投資,並助力人民幣國際化。在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下,政府自二○二一年十一月起已多次發行人民幣計價政府綠色債券,總發行額達315億人民幣。在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和基礎建設債券計劃下,政府將繼續發行人民幣債券,促進本地人民幣債券市場的發展及本地收益率曲線的形成,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兩項計劃下的債券發行安排(包括人民幣債券發行額),將在發債時按實際市場情況訂定,並由督導委員會審批。
 
(七)政府於二○一四年、二○一五年及二○一七年先後三次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不同結構及不同年期共30億美元的伊斯蘭債券,向國際市場展示香港伊斯蘭金融平台的優勢。三度發行成功顯示香港是一個合適發行伊斯蘭債券的集資平台,香港的法律、規管及稅務架構能容納不同形式的伊斯蘭債券的發行。
 
為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債券融資平台的優勢,政府正持續優化基建,例如進一步完善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CMU)的功能,把它提升為亞洲主要的中央證券託管平台,為投資者及債券發行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發債、結算和託管服務。同時,政府與監管機構正加強向投資者及債券發行人等,推廣香港作為債券中心的地位,推動更多機構使用香港的融資平台和專業服務。
 
為向海外推廣香港資本市場的獨特優勢,政府積極透過不同渠道在國際間宣傳香港的良好形象和聯繫海外企業。就此,行政長官於去年二月和七月分別率領代表團訪問中東和東南亞多國,當中包括到訪沙特阿拉伯和印尼與當地官員和商界領袖會面,推廣香港在金融貿易等方面的優勢和在「一國兩制」下的龐大機遇。此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去年九月與迪拜酋長國簽訂了諒解備忘錄,加強雙邊關係和合作,並促進兩地金融服務業共同可持續發展,其中包括探索家族辦公室、金融科技、虛擬資產以及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等各方面的政策溝通、知識交流和合作機遇。金管局亦於去年五月和七月分別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中央銀行(阿聯酋央行)和沙特中央銀行(沙特央行)舉行雙邊會議,討論涉及多個範疇,包括金融基建發展和市場互聯互通等。金管局將繼續深化與阿聯酋央行和沙特央行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合作,推動中東與亞洲在投資及金融市場方面的互聯互通。
 
(八)政府在二○二一年推出了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資助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和借款人的部分發債支出及外部評審服務,一直深受業界歡迎。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初,該計劃已向約410筆在香港發行的綠色和可持續債務工具批出約2.4億元資助,涉及的債務總值達1,100億美元(超過8,000億港元)。
 
二○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宣布延長該計劃三年至二○二七年,並擴大資助範圍至轉型債券及貸款,金管局已公布更新指引。我們和金管局會繼續推廣該計劃,鼓勵區內相關行業更多利用香港的轉型融資平台,並持續豐富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生態。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