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訂立規管漂綠專屬法規」議員議案總結發言

以下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振英議員動議的「訂立規管漂綠專屬法規」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再次感謝提出議案的陳振英議員、兩位提出修正案的議員,以及其他20位發言的議員,就推動香港的綠色和可持續發展,包括推行措施防範和打擊「漂綠」行為,提出了寶貴意見及建議。
 
綠色低碳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一環,綠色經濟及綠色金融更逐漸成為全球產業競爭重點。有統計指出,全球氣候融資流在二○二一至二二年已達到了約1.3萬億美元。估計到二○三○年,每年氣候投資需要達到9萬億美元,到二○五○年更需要達到10萬億美元,足見市場對綠色金融有龐大的需求。香港擁有既深且廣的資本市場,能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綠色融資的平台,同時把國際資金引導至區內的可持續發展項目。
 
香港是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在亞洲國際債券發行、跨境財富管理、保險密度等不同範疇均於區內名列前茅。在此背景下,香港已經發展成為亞洲區內領先的綠色金融中心。二○二三年在香港發行的綠色和可持續債務總額超過500億美元。其中,在香港安排發行的綠色和可持續債券總額居於亞洲區市場的首位,佔市場總額大約百分之三十七。截至今年首季季尾,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基金超過220隻,按年增加百分之十九,管理的相關資產規模超過13,000億港元,按年增加百分之十四。我們也看到不同的ESG產品在香港發展,全球首隻投資於亞洲地區綠色債券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全球首批政府代幣化綠色債券、亞洲首批綠色零售存款證,均在香港發行。以上數據顯示,香港在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既有規模,亦有增長,發展十分多元化,而且在國際間佔有領先地位。

綠色環保意識逐漸深入人心,香港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市場也正積極發展中,企業「漂綠」的行為會成為綠色發展的阻力,誤導消費者、投資者和公眾,影響他們對相關的環境行動、產品或項目的信心。因此,為確保綠色金融的健康高質量發展,讓投資者在投資綠色和可持續項目及金融產品時,獲得準確資料以作投資決定,我們和金融監管機構致力推行多項措施,多方位防範和打擊「漂綠」。
 
在可持續披露方面,香港將繼續致力對接國際標準,務求讓市場參與者按照一套國際共通及具透明度的準則就其業務作可持續披露,增加投資者的信心。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時提及,我們於今年三月發布了為香港發展全面的可持續披露生態圈的願景和方針。香港會計師公會作為香港可持續匯報準則的制訂者,將訂立銜接ISSB準則(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的本地可持續匯報準則(《香港準則》)及附帶的應用和實施指引。我們的目標是在今年內推出香港適當地採納ISSB準則的路線圖,就可持續匯報為香港企業提供具透明度及清晰的路徑,並讓企業有充裕時間做好準備,務求在《香港準則》實施時能準備就緒。香港企業能依照相關國際準則做好可持續披露的工作,除了可增加投資者的信心,也有助市場防範「漂綠」。
 
為提升上市公司作可持續匯報的水平,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於今年四月中就優化「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框架下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並將引入新氣候信息披露規定(新氣候規定)。新氣候規定是依據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制定,並提供實施寬免,包括按比例及分階段實施措施,以解決部分發行人可能面對匯報方面的挑戰。經修訂的《上市規則》將於二○二五年一月一日生效。新氣候規定推動香港上市公司採用ISSB準則,屬於整個香港路線圖的一部分,也有助全面發展本地的ESG生態圈。
 
在基金方面,證監會規定基金經理須在投資和風險管理流程中考慮氣候相關風險,作出適當的披露以滿足投資者對氣候風險資訊的需求,以及打擊「漂綠」行為。證監會特別於二○二一年刊發《致證監會認可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環境、社會及管治基金》,就以「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作為主要投資重點的基金(ESG基金)發出加強披露的指引,加入關於ESG基金進行及披露定期評估以及匯報如何納入ESG因素的新規定。
 
在綠色框架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則建立一套綠色分類框架供本地市場使用,並於二○二三年五月就框架的原型發布討論文件諮詢業界。回應人士對分類框架表示歡迎,認為能為綠色產品提供更清晰的定義,加強互換性,並有助減低「漂綠」的風險。金管局於今年五月正式發出香港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分類目錄),與內地和歐盟兩大主流標準接軌,現階段首先涵蓋發電、交通運輸、建築、污水與廢物處理四個行業等12項經濟活動。下一階段,金管局將擴大分類目錄所涵蓋的行業和活動,包括加入轉型活動。香港分類目錄為一套重要工具,提升業界對綠色金融的認識、加強對綠色經濟活動的共識、促進綠色資金的融通,有助防範「漂綠」。
 
對於投資者而言,若企業的環保項目與實際情況不符,會對其投資決定帶來影響。要防範這情況,由有公信力的機構提供認證服務至關重要。為配合區內綠色金融發展,香港品質保證局參考了多個國際及國家標準,於二○一八年推出綠色金融認證計劃,為綠色債券發行者及綠色貸款借款者提供第三方認證服務,致力提升綠色金融的公信力及持份者的信心。我們亦於二○一八年推出為期三年的綠色債券資助計劃,資助合資格的綠色債券發行機構通過綠色金融認證計劃取得認證。我們隨後在二○二一年推出為期三年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資助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的部分發債支出及發債前後的外部評審服務。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我們已向420筆在香港發行的綠色和可持續債務工具批出資助,涉及的債務總額超過9,000億港元。該計劃於今年延長三年至二○二七年,並擴大資助範圍至轉型債券及貸款,以進一步鼓勵區內相關行業利用香港的轉型融資平台逐步減碳。
 
我在此感謝所有就今日的動議提出寶貴意見的議員,各位聚焦探討議題,讓政府理解不同看法,有利改進、深化相關措施,推動香港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發展。
 
本人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