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署長在房屋委員會公開例會發言全文

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以下是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日(七月十二日)在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公開例會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不經不覺一年過去,今日是我第二次在房委會公開例會發言回應委員的意見。我們衷心感謝各位委員在房委會及房屋署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及指導,在六月七日房委會周年特別公開會議上,委員就公共房屋政策及房委會工作提出了不少精闢的見解及寶貴的意見,今日我會一方面回應這些意見,另一方面具體勾畫出房委會現時面對的挑戰以及未來的工作路向。
 
公營房屋供應及公屋輪候時間
 
房屋政策是本屆政府施政重中之重的領域,我們提出提速、提效、提量及提質的策略,大力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加快申請人「上樓」時間。過去兩年,這方面工作進度良好。根據去年十月的長遠房屋策略年度更新,未來10年(即二○二四/二五至二○三三/三四年度)的公營房屋需求為308 000個單位,我們現正朝着達成這個建屋目標奮勇邁進。目前房委會的建造工程進度理想,大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項目如大埔富蝶邨、青衣長青邨及屯門業旺邨一期合共8 923個單位相繼於二○二三/二四年度落成,而業旺邨二期約2 600個單位將於二○二四/二五年度落成。為盡量緩解建屋量「頭輕尾重」的影響,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提出「公屋提前上樓計劃」。計劃推展順利,其中青衣長青邨及屯門業旺邨一期共2 147個單位已分別於今年五月及六月份入伙,另外約一萬個及約2 000個單位將會分別在二○二五/二六至二○二七/二八年度及二○二八/二九至二○三二/三三年度分階段提早落成。相比等候整個發展項目落成,「提前上樓」之下入伙期提早三個月到18個月不等,效果明顯。除了增加新樓落成外,今明兩年亦將有多個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及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的項目入伙,除了令準業主們踏上置業階梯外,亦大大有助於騰出部分公屋單位供輪候者入住;加上打擊濫用公屋,我們「三管齊下」增加公屋單位,編配予公屋申請者的措施已經逐步看見成果。過去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持續上升的勢頭已經扭轉,由本屆政府上任前的6.1年減至去年三月及六月兩個季度的5.3年,減幅達13%。雖然其後數季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因個別公屋工程項目承建商的進度落後而回升,但公屋輪候時間已在六年封頂。雖然短期仍然會有波動,長期下降趨勢形成。結合房屋局即將於明年第一季起陸續落成的「簡約公屋」項目,我們有信心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在二○二六/二七年度回落到4.5年的承諾能夠兌現。

打擊濫用公屋
 
打擊濫用公屋是房委會過去一年其中一個工作重點。成功收回一間被濫用的公屋等如我們可以立即有一間公屋分配給申請人,即時改善這個家庭的生活環境。對於社會各界就打擊濫用公屋的方向形成強烈共識,我和房屋署同事感到非常鼓舞,亦深感責任重大。我們衷心感謝房委會委員和市民大眾對打濫工作的堅實支持,去年我們接連推出多項有效新措施,包括要求住戶由一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進行資料比較和核對、與内地部門合作調查住戶是否有内地物業、鼓勵管理公司投放資源偵查濫用公屋。二○二三/二四年度,因查明濫用而收回的單位數目接近2 800個,對比二○二○/二一及二○二一/二二年度平均每年大約1 300個高出超過一倍。就二○二四/二五年度,截至六月,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已接近700 個。以二○二二/二三年度打濫收回的2 200個單位,加上二○二三/二四年度收回的2 800個單位計算,兩年合共回收5 000個單位的總數已經等同興建一條中型屋邨的5 000個單位。
 
這個成績固然得來不易,但我們沒有自滿或鬆懈的空間。去年十月我們派發首輪約88 000份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並收回約1 000個單位,當中有約200個涉及租戶濫用公屋或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單位。今年四月我們展開第二輪公屋租戶的申報,要求超過25萬已住滿10年的公屋戶申報入息、資產,包括是否擁有住宅物業及居住情況,收表期限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屆滿。截至七月八日,我們共收到超過254 000份申報,佔整體超過99.8%。就仍未遞交申報的約380個住戶,我們已啓動發出遷出通知書的程序。如果有特殊或值得體諒情況的住戶,例如入院,我們會酌情處理。與此同時,已經有超過1 600個租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我們不排除當中有部分租戶可能自知不能通過我們的審查而自行交回單位。我們會繼續努力跟進,包括審核及調查工作,在成功收回單位後,我們會立即進行翻新工程,盡快把單位編配給輪候多年的申請人,善用寶貴公屋資源。
 
打濫工作要取得成效,除了房委會的決心和同事的努力外,正如我剛才所説,社會各界以及各媒體朋友的關注亦令我們的工作事半功倍。各位可能都對今年三月一個電視新聞節目中報道屯門及青衣有公屋租戶在網上非法「租上租」的個案有印象。我們在得悉相關情況後即時鎖定該兩個單位進行調查。當中屯門的單位已被收回;另外,我們亦已向青衣單位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署同事們對事件的重視及快速跟進固然值得我們加許,但媒體對類似個案的報導及市民大衆的關注亦爲我們提供了重要的資訊和動力。我想在此再次向大家發放一個清晰的訊息:公屋是珍貴社會資源,濫用公屋絕對不能容忍,如實作出申報是每一個公屋申請人及租戶的責任。爲了更公平有效運用公屋資源,房委會今後會更嚴肅地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行為。
 
我特別要指出我們對居民隱瞞擁有本地住宅物業會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由二○二三年中開始,我們與土地註冊處建立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分批將公屋及居屋申請內的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的資料與土地註冊處的資料作比較。如發現申請人虛報資料,除了取消該申請外,房委會會考慮對相關人士作出檢控。在二○二三/二四年度,我們亦已透過這個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核對全數約88 000個在公屋居住滿兩至八年的租戶申報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及為約15 400個就其他來源的懷疑濫用公屋/虛報資料個案完成查冊及覆核,發現約630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中190個單位已被收回,餘下的會按序獲發遷出通知書/跟進檢控。下一步,我們亦已開始分批為二○二四年四月須按「富戶政策」申報的超過25萬個家庭進行查冊。
 
至於租戶隱瞞非本地資產方面,我們最近已致函內地或澳門機構,收到回覆確定九個租戶在內地或澳門擁有住宅或商舖單位而超出申請公屋資格,違反入住公屋的條件,當中有部分單位已被收回。未來,我們會更積極與內地部門及機構溝通,期望更便捷獲取有關租戶擁有內地物業的資料。我們亦會積極考慮對輪候冊上申請人進行關於內地擁有物業方面的抽查。
 
有委員提出部分被法院定罪的個案,相對的刑罰較輕,建議我們考慮刑事化濫用公屋的行為,作額外處分或檢控。我感謝委員的意見,其實現時住戶如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已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如因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第27條,可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從法例來說,刑罰其實不輕。如個案懷疑涉及其他刑事罪行,我們更會將有關個案轉介予警方按相關程序及條例調查及檢控。於二○二三年全年,因違反《房屋條例》被檢控及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的個案共有約180宗,但有意見認為判刑相對較輕,監禁期僅由兩星期至兩個月,而且絶大多數獲判緩刑,或接受社會服務令等。我盼望隨着社會對打擊濫用公屋的共識更加清晰強烈,判刑也會反映案情的嚴重性。房委會會不時檢視相關政策、措施及法例,以符合公眾期望。
 
要成功打擊濫用公屋,必須要透過社會各界的努力。我們去年九月起推行物管公司加分制度,鼓勵物管公司舉報濫用公屋個案,而不少市民也向我們反映,希望多盡公民責任,舉報濫用行為。我們正積極籌備「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為提供確切情報而使房屋署成功收回被濫用的公屋單位的實名舉報人士提供獎賞,一有詳情會向大家公布。

上訴委員會
 
隨着打濫力度加強,上訴委員會(房屋)的工作量亦大大增加。在此,我衷心感謝上訴委員會過去數年的辛勤工作,大大加快了處理上訴的時間。在二○二三年,由接獲上訴至達成裁決的平均時間為2.5個月,較二○二二年的四個月大幅縮減,而二○二四年上半年的時間更進一步縮減至少於兩個月。有個別委員指出,上訴委員的成員不少具法律背景,可以就精簡加快處理上訴的流程及程序提出建議。我非常同意這個看法,並歡迎上訴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就這方面提出寶貴意見,秘書處會全力配合。
 
家庭優先
 
但不論我們如何加快興建新單位及加強打濫,公營房屋的供應始終有限。因此,我們必須訂立緩急次序,把珍貴資源分配給最有需要的人。現時公共房屋的分配,不論是傳統公屋、資助出售房屋或簡約公屋等,均以家庭為優先,從而推動家庭作為社會核心的主流價值觀,並維繫及促進家庭和諧共融。近日坊間對房委會的家庭優先政策有些質疑,有意見認爲我們忽略了單身年輕人的房屋需要。就此我想回應,我們認同青年人有他們的住屋需要;但是相對其他公屋申請者,我們認爲單身青年人的住屋需求較有彈性。根據我們的分析,四分三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單身青年申請人均是與家人同住。相比之下,家庭,特別是有年幼子女的家庭,對公屋的需求更爲迫切。就此,房委會於今年四月推出「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縮短有初生子女家庭的輪候時間。
 
至於單身青年,我們鼓勵年輕人力爭上游,向上流動,不要依賴出租公屋而寧願「躺平」,不要讓公屋或者資助出售房屋的入息限額限制他們的整個生涯規劃。就此,房屋局一直致力豐富房屋階梯,其實在各資助出售單位的買家中,40歲或以下青年一直佔大比例。舉例而言,成功購買一手居屋單位的申請者有近一半是40歲或以下青年;另外,超過80%的白居二買家是40歲或以下青年。展望未來,我們會積極考慮推出措施協助青年購買資助出售房屋,有委員建議推行「青年未來置業儲蓄計劃」,讓青年可以為長遠購買居屋而開始儲蓄首期。我們認爲此意見值得進一步探討,當然由於有關建議會牽涉很多實際及財務考慮,亦會對房委會財務構成影響,所以我們會小心研究有關建議的可行性及細節。
 
資助出售房屋
 
要協助市民,包括青年置業,提供穩定的資助出售房屋供應必不可少。過去一年,房委會推售了超過12 000個資助出售單位。其中「居屋2023」推售六個屋苑合共約9 200個單位,是自二○一四年重推居屋銷售計劃以來最高。而「綠置居2023」亦已於二○二四年六月初進行攪珠,並預計在第三季開始選樓。
 
推售適量數目的資助出售單位之餘,我們亦幫助合資格人士購買居屋。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提出放寬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安排,包括延長二手居屋的按揭貸款保證期,以及延長一、二手市場出售的資助房屋的最長按揭還款期。我很高興向委員報告,在有關安排落實後,二手資助出售單位的成交量顯著上升。二○二四年三月至六月的二手資助出售單位成交總數約為2 100宗,平均每月成交宗數約為530宗。這數字對比上12個月(即二○二三年三月至二○二四年二月)的平均每月約230宗,升幅約130%。當中30年以上樓齡的居屋成交佔整體的17%,比率遠高於二○二三年的8%。可見有關政策的確能協助購買樓齡較高的買家取得年期更長的按揭貸款,從而提高高樓齡的單位的吸引力,促進第二市場資助出售單位的流轉。
 
至於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方面,有委員建議我們檢討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機制,以確保房委會的長遠財政可持續性。鑑於出售居屋是房委會的主要收入來源,我們倚靠它提供資金大規模建造公營房屋和維修公屋,所以我們同意委員的建議,會檢視如何優化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公式,但大前提一定是確保合資格買家能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個別委員建議我們探討未補價單位試行「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進一步活化第二市場。我們認爲這個建議能切合部分銀髮業主的需要,同時也有助第二市場資助出售單位的流轉,釋放更加多大面積單位讓合資格人士選擇,值得研究。我們亦會參考香港房屋協會現時類似計劃的成果,去考慮是否可以推展至居屋業主。
 
智慧建造和管理
 
爲了應付龐大的建屋量及屋邨管理,房委會積極聚焦科技應用。在建屋方面,我們將從裝配式建築、智能建造和建築數字化三方面提升生産力。就裝配式建築方面,我們與研究機構合作,開發第二代「組裝合成」建築法(MiC 2.0),簡化設計細節,從而加快生產和施工過程,提高品質。此外,我們去年亦在多個先導項目試行「機電裝備合成法」(MiMEP),當中包括電力系統、消防、空調、水泵及升降機機房等各種機電裝備,並且已經為「機電裝備合成法」制定了相關的規格、參考圖則和設計指南,於合適的新項目採用。我們亦自主研發了「發展及建築工地流動系統」,利用手機和應用程式進行工地監管,精簡工地的通訊和工作流程,現時已有12個應用程式在超過150個工程合約採用。在智能建築方面,我們從二○二○年開始已在工程合約標書加入「建築機器人技術」作為評審項目之一,預計至今年底共有24個項目以建築機器人來輔助噴漆、搬運和打磨等工作,以提升安全和效率。我們亦利用「移動測繪系統」在施工現場收集數據並製成虛擬立體模型,協助工程團隊隨時隨地透過電腦或流動裝置了解工地進度和進行量度,提升驗收公營房屋效率。至於建築數字化方面,我們去年成功自主研發一站式資訊管理及分析平台「智築目」,從而整合公營房屋項目在不同階段的進度、安全和質量等重要數據,並提供視像化資訊。「智築目」現時以先導計劃形式開始應用,日後會整合更多公營房屋項目數據,管理層就可實時作出綜合指揮、分析及決策,提升項目的管理效率。此外,房委會繼續廣泛應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BIM)。目前,這項技術已涵蓋所有新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建築等階段,包括呈交法定圖則、進行施工規劃及設計等。我們更以此技術基礎自主研發了一個系統化地基工程設計平台,務求能更精準、快速地建立設計方案及進行工料測量程序。
 
爲提升屋邨管理的能力和質素,房委會亦引入創新科技全力推動智慧屋邨管理。智慧屋邨管理透過不同的創新科技將屋邨內不同情況(例如水浸,違規車輛停泊等)轉化為數碼訊息,並運用人工智能把接收訊息進行分析和處理,從而提高屋邨管理效率及服務質素。例如安裝在違規事故黑點的流動錄影監察系統的影像可透過4G/5G通訊網絡及運用人工智能協助作實時分析,讓管理人員及時應對。智慧屋邨管理有效處理屋邨管理問題、加快處理公共設施維修保養及強化衞生清潔等工作,從而提升公屋居民的幸福感和歸屬感。
 
繼二○二二年以試行模式引入物聯網感測器,協助構建不同的智慧屋邨管理方案後,房委會於二○二三年在公共屋邨加快使用流動錄影監察系統作環境清潔衞生監察,包括高空擲物、棄置廢物、鼠蹤監察等。智慧屋邨管理需要構建相應的基礎設施,包括連接着各種物聯網感測器裝置的集體網絡和幫助物聯網感測器裝置與雲端和裝置之間互相通訊的應用科技簡稱物聯網(IoT)的設備、傳感器、數據網絡、智能監控系統等。這些基礎設施將收集、傳輸和處理各種數據,用於提高屋邨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利用物聯網技術將不同的系統連接在一起,使管理人員能夠以集中的方式接駁、控制和監察屋邨的不同系統。
 
房委會的目標,是在今年揀選10條公共屋邨作試點,引入合適的創新科技例如利用物聯網感測器,人工智能及行動裝置協助屋邨管理工作,包括環境衞生監察(雜物堆積)、提升保安、監察主要公共設施使用情況及能源管理、檢測維修保養等。房委會試行引入人工智能作高空擲物偵測影像分析,協助從錄取片段中尋找有關事發片段,令整個搜證過程更加準確及快捷。物管人員亦可以透過流動應用程式裝置協助日常巡查,以專用的手機報告巡查情況,並可在手機上要求即時安排維修及清理、上載相片及相關資料以作記錄,加快工作流程。我們於未來會繼續積極探索新科技及人工智能在屋邨管理的應用。同時,在採購外判屋邨服務承辦商的服務合約時,房委會已經在新合約標書加入「創新建議或科技」作為標書評審技術評分項目之一,下一步我們亦會在合約條款加入使用其他合適新科技的要求,以鼓勵承辦商以創新科技提升服務水平。此外,因應更多房委會物業陸續採用MiC建築法,我們已就MiC建築物結構、設施的管理和保養工作,向相關人員提供培訓,讓屋邨管理處人員實地理解MiC房屋的建造方法及掌握相關的技術和知識,同時促進工作經驗的交流。
 
幸福感
 
房委會努力建屋之餘,亦致力了解居民的需要,進一步提升現有及未來公屋居民的幸福感。由主席、即房屋局局長率領的專責小組,制定以公屋居民為本的「幸福設計」指引,供日後興建的公營房屋使用及翻新現有公屋時作參考。「幸福設計」指引以「提質」為主要工作重點,目標為公營房屋居民打造更舒適的公共空間、設施及屋邨環境,提升公營房屋居民的「幸福感」。「幸福設計」指引預計於今年九月推出。而項目其中一個重要活動「共築幸福・屋邨節」將於今年九月七至十五日舉行,旨在宣傳及推廣幸福設計指引中的設計概念及增強社區的凝聚力,內容包括研討會和工作坊,以及其他相關的文娛康體活動,包括屋邨文化單車導賞、幸福跑團、社區藝術創作、屋邨導賞、慶典晚會等供公眾及業界參加,讓大家能多面向地探討如何提升公營房屋居民的幸福感。
 
另一方面,我們當然絕對不會忽略現有公屋居民的幸福感。主席領導的專責小組已選定五條公共屋邨,包括啟業邨、澤安邨、富山邨、水邊圍邨及美林邨,作為「幸福先行.預試計劃」的先導項目,以進行具主題的改善工程。諮詢及設計工作已經逐步展開,而改善工程將於二○二五年分階段開展,並在二○二七年或之前完成。此外,我們推出「幸福家族・繽FUN屋邨計劃」,每年為約10條現有屋邨收集居民及持份者的意見,透過粉飾外牆、進行小型工程等改善屋邨的公共空間,為居民從空間、社交和心理層面提升歸屬感和幸福感。二四年所選定的10條現有屋邨的整體設計現在已完成,改善工程已於二○二四年第一季度開始分階段展開。
 
有委員提到希望政府能夠將「長者友善房屋設計」的最新建築要求和規格配合MiC建築法而更新。房委會自二○○二年起,已在新建公營房屋的住宅單位及公用地方採取「通用設計」的概念,為不同年齡組別及體能的居民提供安全及宜居的環境。我們支持參與「推動長者友善樓宇設計」工作組以檢討有關長者友善的設計規定,並會積極檢視最新建議對公營單位,包括採用MiC建築法單位的要求及如何配合。
 
出租商場
 
公共屋邨商場的出租率最近受到不少關注。相對私人市場的空置率,其實房委會零售設施的租賃情況相對理想。但市民消費模式的確有所轉變,房委會的短期應對策略是採取靈活的租賃模式,積極聯絡具潛力及切合住戶需要的商戶為空置商舖進行招租。在招租期間,房委會同時亦會安排合適商舖以短期展銷、快閃店(pop-up store)或展銷推廣場地形式招租。這安排不但可為商舖在招租期間帶來收入,亦可為居民提供多元化商品選擇及帶旺人流。此外,房委會亦設立了熱線,提供轄下商業單位的租賃資訊,方便有興趣的經營者直接提出想租用商業單位的屋邨/商場及行業,藉此提高出租率。
 
中期策略方面,房委會會檢視轄下商場的行業組合,並為更改空置商舖作其他合適行業的可行性作研究,也會考慮為空置率較高的街市重新編排檔位、改變檔位用途甚至縮減街市規模等,務求提高出租率及為居民提供適切和多元化的商品及服務選擇。此外,隨着市民改變消費模式,部分商舖如超級市場、餐飲等所經營的模式亦隨之改變,所需要的商舖面積有可能相應減少。因此,若有商舖需配合市場改變,要求減少租用面積以減低租金壓力,房委會也會盡量考慮,務求他們可以繼續經營。而緊貼配合「共築幸福」的概念,房委會將推出名為「共築・創業家」計劃,於轄下不同地區的商場向年青人提供商舖,供他們試行創業計劃。年青人須向房委會遞交創業計劃書,房委會會評核計劃書的創新性、可行性、社會效益等方面,從而分派合適的商舖予獲取錄的參加者。參加者無須繳付租金,不過如果參與者於計劃中獲取利潤,則須與房委會分成。此計劃除支持年青人創業創新,更藉此善用空置的商舖,為商場帶來創新意念和吸引更多人流。
 
長遠策略方面,在零售設施方面,房委會會更全面考慮屋邨的規模、商業可行性、鄰近商場及零售設施的供應等因素,同時亦會考慮有關設施在營運和財政上是否可行及適切,以訂定合適商業設施。例如在設計階段中的新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若鄰近已設有或規劃設置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的大型公眾街市,為顧及商戶的經營空間和避免出現惡性競爭,房委會未必會硬性在相關的新建公營房屋項目內提供相對小型的街市。換言之,日後不同的新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的商業設施可按地區特點而有所不同,並非所有新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都是一式一樣。
 
房委會財政狀況
 
最後,我希望向大家講解一下房委會現時的財務情況及面對的挑戰。我首先衷心感謝財務小組委員會主席麥萃才博士及財務委員會的其他委員提出的關注和意見,財務小組委員會詳細審議房委會的財政預算和財政預測,以確保房委會財政穩健。
 
剛才我提到房委會的多項工作,全部都牽涉投入龐大的資源,我們必須積極引入不同開源節流措施,確保房委會能夠有穩健可持續的財政,履行其法定職責,並滿足興建未來10年大量的公營房屋的需求。由於建築成本不斷上升,我們預期二○二六/二七和二○二七/二八年度的建築開支會上升至每年400億元。此外,我們亦需要管理近200條公共屋邨。我們剛剛按《房屋條例》訂明的機制進行了每兩年一次的公屋租金檢討。由於公屋居民的整體收入,亦即租金負擔能力,在過去兩年累積升幅10.73%,因此根據法例要求,我們建議將租金上調百分之十。對公屋租戶而言,每戶平均每月上調的金額約為230元。撇除綜援戶之外,約六成租戶每月租金上調的金額在250元或以下。如得到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通過,新租金水平將於二○二四年十月一日生效。
 
雖然客觀事實和證據都顯示公屋租戶大致可以負擔租金升幅,但我們亦理解社會上有意見要求房委會在加租時提供租金寬免。經考慮當前的社會經濟情況、租金實際增幅、對公屋租戶的影響以及房委會的財政狀況,我們向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建議透過一項一次性措施,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寬免,在租金調整後首三個月,寬免租戶在該期間每月因租金調整而須繳付的額外租金。事實上,社會及不少公屋居民對我們調整租金的建議都表示理解及支持,相比於私人市場上的分間單位(俗稱「劏房」)每月租金至少約為5,000元(註),公屋的租金顯然相當相宜。為了讓房委會能夠繼續有能力提供足夠的公營房屋給有需要人士,今次公屋租金的調整屬於合理,而建議的特別措施如有傳媒所指,實在是房委會「咬實牙關派粒糖」。
 
當然,我們對房委會面對的財政壓力絕不能掉以輕心。除了妥善處理公屋加租以至優化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公式外,打擊濫用公屋其實對紓緩房委會的財政壓力亦有一定幫助。隨着多年來建築成本價格不斷上升,現時一個公屋單位的平均造價已接近100萬港元。正如我之前提及,如以每年平均可收回約2 500個出租單位計算,兩年的打濫工作便可以提供大概等同興建一條中型公共屋邨的5 000個單位,大大有助房委會維持供應,滿足長策的10年住屋需求。我們正全面檢視房委會不同範疇的開支及收入,並會在下輪的財務預算及預測中向委員匯報房委會長遠財政安排的最新評估。
 
結語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剛剛在去年慶祝房委會成立50周年。超過半個世紀以來,房委會轄下的公屋和其他資助房屋不但成爲很多香港市民的家,亦承載了社區變遷和發展,成為幾代人的寶貴成長回憶。我和房屋署的同事會繼續努力不懈,為市民大眾的福祉和未來全力以赴。希望房委會的工作隨着科技進步有所提升,更加能夠配合社會需要,繼續為香港建屋建家。
 
多謝各位。
 
註: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最新數字(截至二○二四年三月),全港「劏房」的月租中位數為5,200元。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