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保障消費者權益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一連鎖健身美容集團於上月突然宣布「暫時全線結業」。截至上月中,消費者委員會共接獲3 861宗有關投訴,涉及總金額近1億3,000萬元,平均每宗個案涉及金額約33,000元,當中金額最高的一宗投訴涉及約181萬元。就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重啓立法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就美容和健身行業訂立新的行業規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出台宣傳教育方案(特別針對貧窮長者等弱勢社群),以協助市民成為精明的消費者,避免蒙受損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十分關注早前涉及一連鎖健身美容集團突然宣布暫時全線結業的事件,並已成立跨部門專責調查小組跟進。專責調查小組的成員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保安局、香港海關(海關)、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和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正繼續密切監察事態發展。其中,海關及警務處正分別就《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條例》)的不良營商手法及有否涉及其他刑事罪行,作重點跟進調查。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有鑑於涉及預繳式消費的不良營商手法(特別是涉及健身中心和美容院以威嚇手法推銷大額預繳服務的情況),政府曾在二○一九年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就透過立法實施法定冷靜期規管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收集意見。惟公眾諮詢結束不久後,自二○一九年下半年,社會環境、經濟情況和消費氣氛都產生了急劇變化。
在是次連鎖健身美容集團宣布暫時全線結業的事件發生後,我們留意到社會各界就如何為消費者在預繳式消費方面提供更好保障提出了不少建議,包括設立法定冷靜期、限制預繳式服務合約的年期和預繳費用的金額及設立信託戶口等。我們會參考是次事件的經驗,同時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經濟環境、相關行業的營運情況和相關投訴及執法數字等),深入研究不同建議,並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權衡其利弊和可行性,以制訂適當策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三)香港現時有不同的法例保障消費者權益。其中,《條例》涵蓋貨品及服務,禁止商戶對消費者作出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及不當地接受付款,對實體及網上商戶的營業行為同樣適用。
海關是《條例》的主要執法機關,一直積極透過執法行動、合規推廣及宣傳教育,三管齊下,打擊不良營商手法。消委會則致力研究和倡導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並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第216章)履行法定職能,包括處理消費者的投訴以及排解消費者與商戶之間的糾紛。
海關與消委會一直保持緊密聯繫,並與其他政府部門和社會服務機構等協作,一起推動保障消費者(包括長者及其他弱勢社群)權益,以及因應投訴和執法情況,調整和加強宣傳教育的策略和工作。其中,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包括:
(1)為長者及其他弱勢社群(以及他們的家人和照顧者)舉辦講座和工作坊,加強他們認識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並分享「精明消費」的貼士,避免他們誤墮消費陷阱。
其中,海關針對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為長者舉行講座,以及聯同警務處、區議會和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進行宣傳活動,向長者派發宣傳單張,提高長者對《條例》的認識及「精明消費」的意識。
(2)透過專項教育活動,提升長者及其他弱勢社群應對不良營商手法的能力。
其中,消委會的「智齡消費教育大使計劃」,為準退休或已退休人士提供消費者教育培訓,裝備他們為社區的其他長者主持消費權益講座。至於消委會的「特殊需要人士支援計劃」,則透過涵蓋不同場景(如以健身及美容中心銷售陷阱為場景)的虛擬實境角色體驗遊戲,讓特殊需要人士更好掌握應對常見銷售陷阱的技巧。
(3)發放消費資訊,促進消費者在消費時作知情選擇。
其中,消委會透過《選擇》月刊,發布產品測試、服務調查報告、消費錦囊和投訴個案分享等,針對不同消費群組(包括長者和其他弱勢社群)提供實用的消費資訊。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