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停運”難局:車少居民不滿,車多企業“喊冤”

澎湃新聞記者 葛明寧 實習生 郭思航

又一地公交突然停運。

2月23日,河南商丘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號發文,稱在政府補貼不到位與疫情衝擊之下,公司“經營異常困難”,三月起,將暫停全市市區公共交通線路——但這一態度只堅持了四小時。

“商丘公交”微信公號發通告稱虧損嚴重、經營困難。  截屏圖“商丘公交”微信公號發通告稱虧損嚴重、經營困難。  截屏圖

午間,“商丘公交”再發公告,稱將克服困難,公交車不會停運。商丘市政府也稱政府未拖欠補貼,市工作組已進駐,將依法依規查明情況。

通告又稱,商丘公交確保不停運,不影響公眾出行。通告又稱,商丘公交確保不停運,不影響公眾出行。

最近,不同地區的公共交通頻鬧“烏龍”,2月12日,黑龍江漠河市的公交公司也表示將直接停運,沒堅持滿一天即改口繼續;遼寧省建昌縣的一部分公共交通線路,自去年12月起停運,2月中旬才表示恢復。安徽省太湖縣公交公司去年底也停運數日,還曬出交不起電費的欠費單。

商丘公交的工作人員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說,去年4月起,公司就時不時少發工資。其公告提到的新能源補助政策變化發生於2021年底,交通運輸部次年起停發新能源車經營補貼。

略顯矛盾的是,2022年8月的一則“人民留言板”內容顯示,財務緊張的商丘公交公司還在繼續讓利,包括去年4月起免收乘客行李票;一口氣開闢六條“校園環線”,確保“市區主要道路公交車行車間隔在5至10分鍾”。這些舉措的背景是商丘市開展的“市區交通秩序規範管理和綜合整治工作”,希望公交一舉吞併長期存在的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市場。

2017年出台的《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明確,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實行特許經營,而在強調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大背景下,一些城市的公交被民營企業承包。商丘公交即是一家成立於2006年,董事長個人持股過半的企業,可是,資金鏈緊繃之時,它並沒有表現出民企的靈活性。

公共交通的公益性質本身很難框定,老人需要,上學的孩子也需要,但財政有限,民生重擔變成了對企業員工的債務。

少發車,普通居民不滿,但運營過多,公交企業喊冤。城市交通情況複雜多變,誰來給公交“操盤”?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鬆對記者說,理想狀態是成規模的城市有多個公司分占不同線路,人大和政府規劃,企業則為了自存,選擇能經營的具體線路投標,然後為自己的眼光“買單”。

香港就擁有多家提供公交服務的公司。深圳交通工程行業人士Bulbasuar對記者解釋,以1980年代的中華巴士為例,原本港島公交由中華巴士獨占,但隨著軌道交通建設,中巴聲稱營運變得困難,提供的服務變差,幾經周折,港府新開出一些交通線路,批給另一家公司經營,中巴才購買了空調車,但最終被表現更好的其他公司取代。(詳見:香港和新加坡如何選擇和管理公共交通運營商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715061)

Bulbasuar說,港府和運營企業10年一續約,專營權以往按照地區劃分,21世紀以來已經打破;開的一些新線路,有的交給既有線網的運營企業,也可能重新公開招標。

“經營巴士業務確實是資本密集型產業,因為前期買車的投入會比較大。”Bulbasaur說,但一些線路人流量很大,據港府運輸署數據,大型企業載通國際運營的兩條線路2019年服務10億人次,即平均每日近300萬人。

據財報,載通國際並未收到政府補貼。但Bulbasaur說,據他觀察,港府給地面交通一些其他支持,包括限制私家小汽車的發展,“城市規劃方面,還有在土地出讓條件里(會)強製商場和小區建設公共交通設施。”

就地方政府與公交企業之間權利與義務關係等問題,澎湃新聞記者與顧大鬆展開了以下對話:

澎湃新聞:你怎麼看待地面交通普遍遭遇的危機?

顧大鬆:在有些城市,軌道交通的占比已經超過地面公交了。再加上私家車或者是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多樣化,像網約車、共享單車,甚至共享電單車、電動自行車,這些出行方式對地面公交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因為出行選擇多了。

坐的人更多是一些政府要承擔補助的群體,或者早晚高峰坐一坐。從2015年之後的三年,公交總量不斷下降,一直是下行狀態。

公交普遍困難,好像目前通過這種方式發停運公告的都是民營公交。但是我們的地方立法,甚至從民法典里都講,公共承運人有不停運的義務。

澎湃新聞:有一些人可能對公交減少很不捨,一定要把它扶起來,你怎麼看?

顧大鬆:我覺得要釐清。公交是政府要保障的民生,就是我們講的“基本公共出行服務”。哪些多元的出行方式,如果有市場能夠承擔,其實是應該讓給老百姓更多的選擇權。

如果一定要回到地面公交,或者原來的網絡、原來的路線繼續保留住,這個還是要優化的。比如說在有軌道交通的城市,要處理好跟軌道交通的協同關係。現在還涉及到軌道交通跟地面公交的管理體制,把它的體系放在一起考慮,是蠻重要的,如果體制機制還是割裂的,那必然會造成矛盾。

大城市的地面公交企業其實也很睏難,只不過更多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是更市場化的,這麼多錢虧損,又沒有穩定的法律關係,那怎麼辦呢?發個通告,然後政府一看趕快來。

澎湃新聞:我印象里以前湖北黃岡公交是私營的,也是持續虧損,後來國有化,是2003年的時候,一簽就給企業25年的特許經營權,這個普遍嗎?

顧大鬆:不普遍,可能早期對公交民營化的理解不夠到位,甚至把公共交通線路當成一個可以拍賣的、可以收取經營權費用的一種制度。近些年各地成交的公交特許經營權應該是8~10年。

有個專家說的話我很有印象,說“政府的手亂來,然後企業就躺倒在政府的懷裡”,它也不會進一步市場化。這可能出現一個問題,好的路線都跑,壞的路線擺爛,“有一輛車在跑就是了”,老百姓也不滿意,沒有一種賽馬機制。

民營化改革沒走好,今天回到老路上,有些地方政府要把它收了,收了之後又產生這樣的矛盾。再改回去,改成國營企業,企業跟政府要價,政府不願意,這不好處理。

澎湃新聞:企業沒有底氣和政府說,這個活我不幹了,這條線路虧損的問題嗎?

顧大鬆:企業是以趨利為動機,但政府是以民生為動機。老百姓說票價不能漲,政府就不能漲。這個是民生工程,公共交通線路有問題了,需要開通了,就儘量去協調多開通,但供應商是掙不到錢的。一般就是你讓我開,我就象徵性開一條線路。

這個就是兩者之間的驅動的確不一樣,就需要精細化的特許經營制度。公交民營化制度其實在中國目前監管能力之下的確蠻難的,是個考驗。

澎湃新聞:如果城市公交企業直接說“我經營不下去了”,法律上來說,政府確實是必須要為他兜底嗎?

顧大鬆:政府要明確一下,哪些基本公共出行服務,要努力去保障。這個保障從法律上講,其實是一種經濟社會權利,經濟社會權利是要根據當地的、當時的經濟社會狀況來確定的。

比如有些縣城本來就不適合公交,老百姓的私家車、自行車甚至走路都能解決,為什麼要搞公共交通線路?雖說我們經常講基本公共出行服務要政府保障,但是政府是要根據經濟社會條件來決策。

目前看來,我們還是要提前討論,哪些是基本公共出行服務,是政府要保障的,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當中,哪些城市的經濟社會條件合適什麼樣。

澎湃新聞:可能現在的公交企業也覺得政府有一天會來救自己?

顧大鬆:道理上是這樣。

像商丘這樣的市政府,它是有一個基本公共資源要保障的,現在根據《預算法》,要進行全面的預算約束,有一部分基本公共用車服務要保障,那麼財政要進行安排,企業就來承擔這個服務,政府要跟它形成政府採購關係。

然後企業自身也要考慮好,你是企業主體,你也要精打細算,甚至其他多元的一些盈利的空間。不能說把公交中斷了,政府就趕快過來買單,靠這種方式來“要挾”政府肯定是不行。

澎湃新聞:有什麼這方面做得好的城市嗎?

顧大鬆:香港把地鐵、路面公交都統在一起,票價機制相對比較靈活,公交又推行得比較好,財務上可持續性也比較好。

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犧牲了香港居民的居住條件,因為香港人居住得密密麻麻,特別是交通要道上,比如說地鐵的上蓋物業,公交跟社區之間是挨著的。住成這樣,公共交通線路上的人流量就比較大。

我們的一些偏遠城市要做成香港這樣,比較難。國家是鼓勵城鄉一體化的,鼓勵開城鄉公交,但是從安全上講,有些縣鄉道不適合開,更多的來說還是成本覆蓋不了,虧損比較大。

澎湃新聞:我有時去鄉鎮出差,覺得那些可能沒證的小巴比公交車更好用。這些地區不需要設置常規的公交車?

顧大鬆:我們還是希望有公交,但是它比較貴。我們也開始走那種小型的需求響應式公交,特別是城鄉公交比較適合城鄉的道路,可以通過數據慢慢積累以後,形成線上的站點。可以把它理解為準公共交通,“準公交”。如果說市場主體能提供安全又能保證運轉的,為什麼一定要政府擔呢?

澎湃新聞:如果一個城市公交公司既跑完全不掙錢的民生線路,又要做響應公交的話,會不會有一點矛盾?它肯定把資源傾向能掙錢的。

顧大鬆:對,會有,那就要處理好關係,平常提供的基本公交車運營服務績效審計以及監管都要做到位。我給你特許經營權的線路,經營的情況是不是符合約定?

本期編輯 周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