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走兩個小孩14年,應判多少年?

孫海洋微博截圖 圖片來源互聯網 孫海洋微博截圖 圖片來源互聯網
犯罪嫌疑人吳某龍 犯罪嫌疑人吳某龍

4月2日上午,電影《親愛的》原型之一孫海洋在微博平台發佈視頻稱,4月7日,15年前拐走孫卓的人販子吳某龍將庭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孫海洋表示,因為此前對檢方“拐騙兒童罪”量刑5年的建議感到不滿意,目前已委託律師協助,可能有新的證據讓犯罪嫌疑人受到嚴懲。此外,孫海洋還提出民事賠償580萬元,“他一直在深圳居住,就在我們身邊看著我們找孩子,太可惡了。”有律師表示,如果有新證據,檢方可能會變更罪名嚴懲吳某龍。

孫海洋堅持嚴懲拐走孫卓嫌疑人

2022年6月,孫海洋就收到了檢方的量刑建議書。其中寫道:被告人吳某龍涉嫌拐騙兒童犯罪、吳某光涉嫌窩藏、包庇犯罪一案,經本院審查認為,被告人吳某龍、吳某光的行為分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2條、310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分別以拐騙兒童罪、窩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於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兩個兒童,性質惡劣,建議對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鑒於被告人吳某光係累犯,建議對被告人吳某光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孫海洋當時就認為檢方建議的刑期過短,“拐走一名孩子,給父母乃至整個家庭都會帶來巨大的傷害,造成的社會影響也非常惡劣,而他們拐走兩名孩子長達14年。這份量刑建議書,被我那些死在尋子路上的兄弟看到了,就是做了鬼也會憤怒的……”

4月2日上午,孫海洋正在廣東潮州參加被拐15年的蔡佳玲認親儀式。他告訴記者,快一年過去了,他仍然不同意量刑建議書的建議,“吳某龍差點把兩個孩子、兩個家庭弄得家破人亡,判5年的話全國人民都不會同意。所以,後來就又調查出一些新的東西,目前換的是北京的姚克楓律師他們來代理這個案子。”

孫海洋表示:“偷走孩子14年就應該判14年才能接受,民事賠償我們理出來的單子是580萬元,是精神損失和精神傷害等民事賠償方面的。”

記者注意到,此前孫海洋的主張是,“吳某龍拐走兩名小孩(另一名小孩符建濤也被找到)長達14年,應該被判28年。我甚至還以為吳某龍肯定會死刑的。”

對於檢方的量刑,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誌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公典律師認為:“檢察院引用的法條是《刑法》第262條‘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從罪名來看,是拐騙而不是拐賣,檢察院的量刑是沒有問題的。”

孫海洋告訴記者:“我認為拐騙和拐賣是一模一樣的,給一個家庭造成的傷害是一模一樣的。”

“吳某龍在我的包子鋪附近住過”

其實,在尋子的家長中,孫海洋對人販子公開的譴責很少。他在2017年的一次採訪中表示:“(對人販子)剛開始是恨,後來覺得,只要他能主動告訴我孫卓的線索,我可以寬恕他。”

“我當時是覺得,自己沒有那麼多時間和他耗著,我已經耽誤了14年了,人有幾個14年?”孫海洋解釋說,在2021年底找到兒子以後,他曾想把自己的生活重心轉回正常的軌道。但2022年6月的檢方量刑建議,讓他決定重新回到公眾視野。

“今天,我在認親儀式現場,身邊有二三十個家長全部都舉著尋人啟事,他們都尋找了二三十年了。很幸運,我的孩子找到了,但他們有多苦?”孫海洋說,“他們可惜是抓不到人販子,抓到人販子,他們會把這個人販子的肉都吃掉了,太可惡了。一個人販子偷走孩子,這個就判5年能行嗎?所以,我看到他們,我都要替他們討回公道。”

“後來調查中有些證據證明,吳某龍一直在深圳居住。偷走了孫卓後,他還在我在白石洲的包子鋪附近住過。但我根本不認識他,他就是無故地把我的孩子這麼帶走的。”孫海洋認為,這一點是最讓人無法接受的,這也是要求嚴懲吳某龍的主要原因,“當時,我包子鋪的門面招牌都是20萬重金尋子。但他就不告訴我,他就讓我這麼尋找。這個傢伙太恐怖、太可惡了。”

孫海洋表示,對於吳某龍的情況,自己也並不瞭解,被抓後也沒有見過他,只有他被抓到的照片,“就只知道,他是山東那邊的,然後一直在深圳。”

“我只知道他的老家,後來也很好奇,去了山東,特意去他的老家村子裡轉了下。但當地人都不知道,對吳某龍已經不熟了,基本上都忘記這個人了。說他已經出去很多年,早就沒什麼來往了,基本上是不回來的。”孫海洋告訴記者,“後來我瞭解到他的老婆是梅州的,他就一直住在廣東這邊,過年都不會回山東老家。14年來,他也一直在深圳,然後就在我身邊看著我尋找孩子。”

警方查實,2007年案發時,犯罪嫌疑人吳某龍在深圳市南山區某商場打工。據吳某龍交代,他受到養兒防老思想的影響,看到符建濤在居住小區玩耍時,就將他拐走,帶至山東聊城交給二哥吳某玉撫養。之後,他又將孫卓拐走,送回陽穀老家給沒有男孩的親戚撫養。

在吳某龍落網以後,孫海洋在長達半年的時間里沒有主動詢問過其認罪情況。他事後是從別人口中得知,吳某龍一直拒不承認自己和孫卓養父母有金錢交易。

律師找到新證據或能嚴懲人販子

孫海洋曾多次發微博強調,孫卓與符建濤是被同一人拐走。人販子監控錄像和目擊證人描述顯示,人販子手段熟練,再加上同案處理的吳某龍親侄子吳某光在東莞的住處正是長期提供窩藏孩子的地點,孫海洋也向廣大網友和被拐兒童家長徵集舉報線索,“他到底拐走了多少孩子?”

“律師前天說找到了一些新的東西,到底是什麼還沒有透露。我就說,好,那就全權委託你們,由你們去代理。我們的目的,就是嚴懲吳某龍,580萬元的賠償,你們就幫我追討。賠償並不是目的,只是為了讓他下輩子有還不完的債。”孫海洋告訴記者。

“這個賠償金額,是我參考了之前找回孩子的父親申軍良向人販子提出民事賠償的計算方法得出的。”孫海洋解釋。2020年,申軍良尋回兒子申聰後,曾經提出了480餘萬元的民事賠償,最終法院判決他獲賠的金額是39.5萬元。

張公典律師表示:“在拐騙兒童罪上,檢方已經是頂格處理。但如果律師掌握了新的證據,能證明吳某龍是拐賣而不是拐騙,在其中獲利,那麼檢方就可能會變更罪名。而吳某龍在拐走孫卓甚至立案後,仍一直居住在孫海洋店面附近,確實有挑釁法律的意味,檢方和法院也會酌情考慮量刑。當然,前提是罪名變更為拐賣。”對於孫海洋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張公典認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更多還是犯罪行為直接帶來的損失,比如身體傷害等,精神損失和精神傷害這類賠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記者聯繫了代理此案的北京國標律師事務所的姚克楓律師,瞭解新證據的相關情況。不過,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姚律師正在趕往深圳的途中,不便接受媒體採訪。

新聞回放

《親愛的》主角原型找到失散14年兒子

據報導,2007年10月9日傍晚,有人趁孫海洋不備,在孫海洋開的包子鋪附近將他的兒子孫卓抱走。從此,尋找兒子成了孫海洋的主業。他將自家包子鋪的店面改成“尋兒子點”,發起“尋子聯盟”,與公益組織、警方、媒體合作,走遍大街小巷,在尋找自己兒子的同時,也幫不少父母找回了被拐走的孩子。

2014年,陳可辛導演的電影《親愛的》上映,孫海洋就是該片的主角原型之一。

2021年1月,公安部部署查找被拐失蹤兒童的“團圓”專項行動,將孫卓失蹤案列為督辦案件。廣東省公安廳牽頭組建了全省“團圓”行動會戰專班,通過DNA比對,警方找到了符建濤。而符建濤在觀看孫卓失蹤的監控視頻中發現,帶走孫卓的人很像是自己的三叔吳某龍,隨後警方將其抓獲。

通過DNA比對,警方找到了孫卓。2021年12月6日,在全國觀眾的見證下,孫海洋緊緊地抱住了孫卓,與失散14年又57天的兒子重逢。警方已抓獲包括吳某龍在內的9名犯罪嫌疑人。

綜合上遊新聞、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