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企業控股:債務重組生效截止日期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

11月28日,易居企業控股(02048.HK) 發佈公告,內容有關計劃裁決聆訊結果及計劃生效日期;延長截止日期及預期重組生效日期。

根據公告內容,公司宣佈,根據於2023年11月23日(香港時間)舉行的聆訊上作出的判令,香港高等法院批準香港計劃;根據於2023年11月24日(開曼群島時間)舉行的聆訊上作出的判令,開曼群島大法院批準開曼計劃;所有計劃條件已獲達成且香港計劃的計劃生效日期為2023年11月28日(香港時間)及開曼計劃的計劃生效日期為2023年11月27日(開曼群島時間)。因此,香港計劃及開曼計劃均已根據其條款生效。

公告稱,如香港高等法院及開曼群島大法院各自所述,且根據各重組支持協議(可換股債券)及重組支持協議,以及根據香港計劃及開曼計劃各自的第11.1條,該公司已行使其權利將截止日期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重組生效日期預計將於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發生,需等待重組條件根據該等計劃各自的條款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作實。

今年的4月3日,易居企業控股發佈公告稱,公司將推出境外債重組計劃,主要包括現金支付、以股抵債兩部分內容。而主要債務人則是戰略合作夥伴阿里巴巴集團,目前該重組計劃協議已獲得阿里巴巴簽署支持。此次重組的美元債主要是針對2022年到期優先票據、2023年到期優先票據和可轉換票據三筆境外債務。

具體債務重組計劃為通過股東供股方式籌集4.8億港元;現金支付債權人的一部分本金和利息收益,並承諾大股東包銷;將兩項核心資產的65%股權置出,即房地產數據與諮詢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