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燈定損後,又見“搖人驗房”

澎湃新聞記者 陳雷柱 實習生 陳樂樂澎湃特約評論員 張十味

6月10日,網友朱女士發帖稱,她退房時遭遇房東“搖人驗房”,來了五個人在家裡各種摳細節,不想退她押金,並遭到辱罵和威脅。對此,涉事房東及其愛人表示,房間確有損傷,並沒有說不願退押金。

截至發稿時,朱女士的押金尚未退還。

朱女士在其發佈的短視頻中稱,她租的房子到期後,房東在驗房時帶了五個人在家中摳細節找茬不願退押金,牆面刮花、開關磨損等問題被逐一指出,“你們的房東提燈定損嗎?又漲了新的見識”。

6月11日,朱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自己所租的房子在湖北荊州市荊州區某小區,是直接與房東簽定的合同。合同上房子租期為2023年6月11日到2024年6月11日,租期為一年,退租時房東要求提前一天驗房。

朱女士說,自己與房東約在6月10日晚七點至八點驗房,但房東快九點才到,延遲了一小時左右。與房東同行的還有4人,加上房東一共來了5人驗房。

朱女士說,房東一行人進來後挨個定損,包括住進來前的裝修問題和遺留的問題都算在她的頭上,還有牆板上的膠印,開關面板上的劃痕等,“平時我也不可能帶著手套開關燈”。

由於驗房當天較晚,當晚朱女士沒有立即報警,朱女士稱打算第二天再報警處理。根據朱女士提供的截圖,其水費電費等均有賸餘,目前,朱女士的押金與水電等餘額房東均未退還。

6月11日,據朱女士提供的聯繫方式,澎湃新聞多次致電涉事房東,但電話均未成功接通。

據經視直播報導,6月11日,房東鄒女士稱,驗房時她們發現牆壁、床頭櫃,還有面板都有損壞。鄒女士的愛人表示,自己並不是不退押金,只是希望能協商解決目前房子裡出現的損傷。“我們過去只是驗房,從頭到尾沒有跟她說過一句要賠償的事,並沒有說不退押金。”

6月11日晚,朱女士向澎湃新聞反饋稱,她目前已經報警,荊州警方正在積極調解。

另據縱覽新聞報導,荊州市東城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已告知當事人尋求社區幫助,如果協商不成,可報警處理。如果派出所協調解決不了,只能走法律途徑。安心橋社區工作人員表示,已關注到網上輿情,已聯繫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解決。

澎湃評論 | 提燈定損後又見搖人驗房,不能都靠網絡斷案

這件事讓人想起了幾個月前的“提燈定損”事件。今年3月,一位租客退租時,房東拿探照燈逐寸檢查,最後列出清單要求賠償一萬餘元,引發全網熱議。該事件的後續影響更是巨大,當地甚至成立了由公安、住建、城管、街道辦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這種租房糾紛,動輒成為新聞、引發社會關注,也是因為很多人都在租房退房過程中遇到過麻煩。2022年,曾有媒體面向全國大學生發起問卷調查,74.31%受訪者表示自己或親友在租房中遇到過一定的困難,其中有47.91%遇到退房時不退還押金的情況。可見這一問題頗有普遍性,新聞只是戳中了人們的痛點。

但客觀來說,這種民事糾紛如果都指上網討公道、讓網民來評論是非,也不太現實。據統計,我國目前的租房人口已近2.6億人。這麼龐大的體量,不能只靠輿論來“主持公道”。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網絡斷案其實也未必準確。類似的事件輿論更容易代入租客視角,畢竟從數量上來說租客肯定是大於房東的,但現實中其實房東被坑的案例也不少。如果動輒變成站隊式網絡聲援,也有可能讓原本應該公平協商的事變得面目模糊。

類似事件頻發,其實凸顯了當前租房市場的一個問題——租客和房東的糾紛,缺少一個有專業且有公信力的機構來進行協調,也缺乏相對公開、透明的定損標準。因此也就很容易出現各說各話的情況:房東多找幾個人、多找幾個茬,就可以不退、少退押金;房客也會據理力爭,無奈之下就訴諸輿論,“請大家評評理”。

事實上,關於租房市場糾紛的機制性解決方案不是沒有。2019年,住建部等六部門發佈的《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其中就提到建立糾紛調處機制,各地要將住房租賃管理納入社會綜合治理的範圍等內容。

2020年,住建部發佈的《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也提到了“因押金返還、住房維修、騰退等產生糾紛的,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房地產行業組織或者房產管理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但在現實中,尋求專業的第三方進行協調恐怕並不容易,司法途徑往往又費時費力。也正是在這個大背景下,或許讓當事人覺得網絡發帖倒更有效率一些。

因此,類似的案件是個啟示。如今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已經是大勢所趨,那麼對於其間產生的糾紛,相關部門也應當盡快形成更加完善、觸達性更高的調解協調機制,以免房東和租客為此爭執不休,避免凡事都要上網來討說法的尷尬。

本期編輯 邢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