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頭“背刺”巨頭? 光伏開始用專利製裁競品,虧死對手 | 能見派

文 | 新浪財經 劉麗麗

行業內卷,競爭激烈,專利武器已對準友商。

近日有報導稱,常熟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發往歐洲的N型TOPCon產品及HJT產品貨值373萬多元,無錫雲程電力科技有限公司發往拉美的N型TOPCon組件貨值143萬多元,總計超500萬元的貨櫃,在上海被海關依法查扣,原因是具有較大專利侵權嫌疑。

有消息稱,背後主張權利的企業是天合光能。新浪財經求證天合光能投關部門,他們對此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只是表示具體細節不太瞭解。

另一家涉事企業阿特斯內部人士則表示,目前只是海關暫扣,不能認定被扣留的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具體工作是法務團隊在對接,肯定會積極應對保護專利。

有行業人士表示,目前N型TOPCon組件的專利主要在晶科、天合等龍頭企業手上,目前N型產業鏈全面虧損,市場蛋糕不夠分,於是龍頭們開始用專利製裁競品,這是利用專利強製抬高N型TOPCon的準入門檻。

背後訴訟正在準備中?

雖然到目前為止,當事方幾家企業都諱莫如深,但事情可能在幕後繼續推進中。

根據目前披露的信息,北京隆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軍律師表示,海關查扣通常是基於權利人的舉報,通常專利權人在研判被告產品確實構成侵權,並有切實證據的前提下,向侵權產品出口關申請證據保全或者財產保全,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依法對侵權貨物進行扣留。

北京博遵律師事務所主任馬佑平律師表示,根據公開報導內容,海關查扣行為也可能是由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行政程序引起的。如果是因為知識產權海關保護行政程序導致的海關查扣,雙方均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來推進後續流程。

馬佑平律師指出,如果海關是依據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而扣留嫌疑貨物的,權利人應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自扣留之日起20日內海關未收到法院協助扣押通知,則會放行貨物。如果海關是依據職權扣留嫌疑貨物的,海關會立即通知權利人,若權利人申請扣留並提供擔保的,海關會對扣留貨物進行調查,判斷其是否侵犯有關知識產權。若認定為侵權,則海關將依法沒收扣留貨物;若無法認為侵權且權利人沒有及時起訴導致海關也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協助扣押通知,則海關會放行貨物。

“根據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在查扣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必須收到法院的協查裁定,否則將會予以放行。”根據目前披露的情況,王軍律師認為,“這意味著在海關查扣的同時,權利人已經開始對阿特斯的專利訴訟,並且已經選定好了管轄法院。”

這次的案件據悉可能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有關,這一制度是企業維權的重要方式之一,企業將自身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在海關進行備案後,海關發現侵權嫌疑貨物時會依據海關條例扣留並通知權利人,有效避免權利人的經濟損失。

王軍律師表示,這類的專利侵權維權,首先要對侵權產品從哪個關出口,以及貨櫃號、出關產品編號、商品編號等一系列信息進行前期的必要調查,之後會在管轄法院準備好起訴材料,然後同時會向相應海關報案,進而申請保全措施。

“一般都會在做海關查扣的同時,也在相應法院起訴。起訴之後,會拿到相應法院的協助裁定,然後再請求海關做保全。”王軍表示,查扣一般要麼作為證據保存下來,要麼作為財產保全下來,主要就是這兩種形式。

他談到,如果涉及複雜技術,海關沒辦法判斷嫌疑產品到底是不是構成專利侵權,基本上只能通過後續的訴訟程序,再去進行判斷。“這批貨一直會扣押在海關的保稅區,一直等到法院作出相應判決,再對這批貨做處理。”

“必須通過法院的訴訟程序才能夠處理,所以這個案件大概率是要進入到訴訟階段的,或者已經在訴訟階段了。”王軍說。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阿特斯被上海海關查扣的組件是其目前主力產品中的頭牌TOPCon HiKu 6組件。如果這款產品出問題,影響會很大。

關於N型TOPCon,阿特斯還有在美國的官司。今年3月,TCL中環旗下子公司Maxeon在美國對阿特斯控股股東——CSIQ提起訴訟,稱CSIQ通過其關聯公司直接或間接侵害了Maxeon公司持有的三件應用於光伏電池的TOPCon的專利權。

分析人士認為,如果此次專利戰失利,可能令阿特斯失去在海外市場的優勢。

千億研發經費,抬不高行業門檻?

“隨著TOPCon電池逐漸成為市場主流,預計未來專利申請量還將會繼續增長。”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知識產權專委會秘書處秘書長李慧穎談到,2009年後,我國在TOPCon電池相關領域開始加大專利佈局力度。2015年後,專利申請量呈現快速增長趨勢。

她談到,全球專利申請量排名前十五的企業中,有六家中國企業,分別為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通威、隆基綠能、中來、阿特斯。

“儘管各大企業已經投入了巨額的研發經費,但行業門檻似乎並未因此提高,導致很多人都能輕易進入市場,技術水平也相差無幾”,一位光伏業內人士這樣感慨行業競爭的無序。

華為數字能源專利總監賈汝鬆表示,光伏行業里創新相對來說比較容易模仿,新產品、新工藝或新技術商業化以後可能被跟進的速度也比較快。“跨界的比較多,說明相對來說行業門檻比較低。”

“其實光伏行業一直有行業門檻,只是門檻是隱形的,看不見。”晶澳科技光伏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常務副主任陳偉認為,“主要是因為設備廠商已經把生產工藝集成到了設備里,這就造成外行只要買一些設備,挖幾個人就能進入光伏行業搞生產了。”

陳偉坦言,“光伏的生產設備、產品、生產工藝都是有專利和商業秘密保護的,而挖的這些人,他們身上十有八九都是背負有競業限制協議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專利都是知識產權,以前是因為光伏的蛋糕足夠大,大家沒有花太多心思管好知識產權,現在不一樣了。”

陳偉認為,“如果知識產權得不到保障,就會引發創新投入的市場失靈問題。所謂市場失靈就是投入創新的企業得不到好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有創新的企業得不到法律保護和市場青睞,而盜用創新成果的企業通過低價競爭不當得利,最終就會走向低價競爭。”

市場低迷情況下,光伏企業已經進入拚現金流的階段。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與電力設備首席分析師姚遙在會議上表示,從2024年3月末開始,矽料價格快速下跌,按照當前價格測算,主產業鏈基本進入負毛利狀態,僅組件(外購電池片及TOPCon一體化)環節仍有一定毛利。

他坦言,當前價格下,測算大部分矽片、電池片企業均處於現金流虧損狀態。

專利戰也是生財之道

北京博遵律師事務所主任馬佑平律師認為,專利制度是一種通過公開技術方案換取獨占性權利的法律制度,旨在激勵創新和技術進步。而專利的核心價值包括顯性價值和隱性價值兩方面。

“專利的顯性價值是指專利權人可以直接從專利獲得經濟利益,比如通過許可他人使用專利技術來收取許可費,或者通過生產和銷售專利產品來獲得市場優勢,或者當他人構成侵權時,通過發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並獲得賠償。”馬佑平說。

那麼,專利的隱性價值是什麼?她表示,專利的隱性價值指的是專利在市場競爭中所發揮的非直接經濟作用。比如用專利來劃定企業的市場領域,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其他企業為了規避專利侵權,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研發資源來進行規避式研發,由此提高了其他企業進入市場的成本,從而間接增強了專利權人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專利還可以作為企業之間進行交叉許可談判的籌碼,幫助企業獲取其他企業的技術使用權,從而實現技術的互補和整合。另外,專利的隱性價值還包括提升企業的聲譽和品牌形象。

如何用好專利武器?晶澳科技光伏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常務副主任陳偉呼籲,光伏行業不要像通信行業一樣搞專利叢林,“不倡議搞幾千件的專利許可或者幾千件的標準必要專利,這樣讓大家摸不清,讓市場只能吃啞巴虧,我們把核心的技術保護好就可以了。”

他還強調,要通過專利的許可買賣實現知識產權的價值,讓知識產權從公司的純要素的成本轉變為收益中心,變成占領市場獲得競爭優勢的工具,“讓知識產權成為企業的收益源泉。”

“以後TOPCon企業最多存活3家,其他企業出專利費多的可能會虧死,”也有業內人士發出了這樣的預測。

北京隆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軍律師認為,這次的事件引發整個行業關注,頭部企業親自下場在國內進行專利訴訟也是標誌性的,光伏企業目前已開始主動拿起專利武器來行使自己的權利了。

他談到,國內的專利無效案件數量在持續增長。“2015年時一年的無效案件量大概是五千多件,現在已經達到8000—9000件”,說明“大家都很關注專利的殺傷力,所以要把它無效掉。”

對於可能涉及專利訴訟的企業,王軍律師建議,在發動訴訟時,一定要評估專利的穩定性,“如果專利穩定性比較差,你的專利看上去能夠覆蓋對方的侵權產品,但是官司打著打著,你的專利可能會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