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股息出手,銀行一馬當先,價值ETF(510030)逆市收紅!機構:高股息紅利資產配置邏輯或並未發生破壞

今日(8月22日),大盤延續回調態勢,以銀行股為代表的部分高股息風格個股再度出手護盤。聚焦“高股息+低估值”大盤藍籌股的價值ETF(510030)盤中場內價格最高漲0.68%,後略有回落,最終逆市收漲0.34%。

成份股方面,銀行股一馬當先,中國銀行大漲2.42%,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收漲超1%,農業銀行收漲0.82%。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股價(前複權)再創曆史新高。電力、建築等板塊部分個股亦不甘示弱,中國核電收漲2.15%,華電國際、中國交建、中國建築等多股收漲超1%。

就銀行近期的亮眼表現,華龍證券表示,近期銀行板塊受益於資本市場投資信心下降、央行拉升長債收益率帶來的資金相對配置價值提升以及市場等待美元降息前的觀望情緒較重等因素,漲幅較為明顯。目前銀行板塊高股息+穩定性帶來的相對投資價值較為明顯,預計在央行下一次降息時點前後,銀行板塊高股息投資邏輯或仍將獲得市場較高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Wind數據顯示,銀行(中信一級)是價值ETF(510030)標的指數180價值指數第一大權重行業,截至2024年7月末,權重占比39.07%。

消息面上,美聯儲會議紀要顯示,三週前的美聯儲貨幣政策會議上,美聯儲決策者普遍對通脹會持續回落到聯儲的目標2%更有信心,絕大多數人都預計,9月可能適合降息,一些人甚至認為,根據通脹和就業市場的環境,上月就已經有理由降息。

安聯首席經濟顧問默罕默德·埃爾-埃利安表示,9月份的降息“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事”。他解釋說,在7月會議結束時,絕大多數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成員基於他們的經濟預期支持降息。一些成員甚至看到了7月份降息的合理理由。

價值ETF(510030)標的指數成份股大多為北向資金重倉股,且涵蓋金融、基建、能源等國民經濟核心行業,或將較大程度獲益於美聯儲降息週期開啟所帶來的海外資金流入以及外需的提振。

從估值角度來看,Wind數據顯示,截至昨日收盤,價值ETF(510030)標的指數180價值指數市淨率為0.86倍,位於近10年來36.01%分位點的低位,中長期配置性價比凸顯。

展望後市,中銀證券表示,內需疲弱格局延續,高股息紅利有望重回優勢。高股息紅利資產在經曆了分紅及交易擁擠度等因素導致的階段性調整後重新走強。在內需疲弱的格局未出現明顯修復跡象前,高股息紅利資產配置邏輯或並未發生破壞。

華鑫證券表示,“耐心資本”崛起,高股息紅利風格年內第二輪行情啟動。一方面,此消彼長,國內“耐心資本”開始佔據一定的市場定價權,成為較為穩定的增量資金來源:保險產品在紅利股中的持倉占比,恰是在2023年三季度開始明顯提升。另一方面是“國九條”之後,A股主動基金定價權逐步讓位於被動基金。紅利大類的被動指數不管存量還是新發,都已經成為不可小覷的市場定價方。

價值投資,選擇“價值”!價值ETF(510030)緊密跟蹤上證180價值指數,該指數以上證180指數為樣本空間,從中選取價值因子評分最高的60只股票作為樣本股,覆蓋24只“中字頭”個股!上證180價值指數成份股均為“低估值+高股息”大盤藍籌股,包括中國平安、招商銀行、工商銀行等金融板塊龍頭股,以及基建、資源等板塊龍頭股,成份股股息率高,在波動行情中具有較好的防禦屬性。

本文圖片、數據來源於Wind、滬深交易所、華寶基金等,截至2024.8.22。風險提示:價值ETF被動跟蹤上證180價值指數,該指數基日為2002.6.28,發佈日期為2009.1.9。指數成份股構成根據該指數編製規則適時調整,其回測曆史業績不預示指數未來表現。180價值指數近5個完整年度的漲跌幅為:2019年:19.49%;2020年:-3.17%;2021年:-3.37%;2022年:-11.74%,2023年:-4.13%。文中提及個股僅為指數成份股客觀展示列舉,不作為任何個股推薦,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現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個股、評論、預測、圖表、指標、理論、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為參考,投資人須對任何自主決定的投資行為負責。另,本文中的任何觀點、分析及預測不構成對閱讀者任何形式的投資建議,華寶基金亦不對因使用本文內容所引發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負任何責任。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產品。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根據基金管理人的評估,價值ETF的風險等級為R3-中風險,適合適當性評級C3(平衡型)及以上投資者。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以上基金進行風險評價,投資者應及時關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適當性意見,各銷售機構關於適當性的意見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銷售機構所出具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評價結果不得低於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風險等級評價結果。基金合同中關於基金風險收益特徵與基金風險等級因考慮因素不同而存在差異。投資者應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選擇基金產品並自行承擔風險。中國證監會對以上基金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該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基金投資須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