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拒退押金,13名老人申請強製執行

新京報訊(記者 慕宏舉)近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獲悉,在一起養老機構拒退養老金案中,多位老人申請強製執行。法院在執行中發現,該養老機構有履行能力拒不執行法院生傚法律文書,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李某被法院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90歲的母親過世後,70歲的張先生要求養老機構返還預存在養老機構的醫療備用金及家園卡賸餘費用9.6萬餘元遭拒。張先生將養老機構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在法官主持下,雙方簽訂調解協議。由於養老機構遲遲不退款,張先生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除張先生外,另外還有12名老人要求退費遭拒,進而尋求法院支持。該案中,申請人最大的90多歲,最小的56歲,要求返還金額從1萬到10萬不等。

案件受理後,執行法官聯繫該養老機構的負責人,負責人表示可以和家屬進行和解。但法官再次聯繫負責人詢問和解進展時,其不再接聽法院電話。

申請執行人向法官反饋,養老機構私下還在陸續和沒有起訴、沒有申請執行的老人簽訂和解協議,並承諾一個月後陸續退款。對已經起訴或者申請執行的老人,養老機構則在和解過程中要求老人必須先在法院撤訴才同意簽署和解協議。申請人張先生向養老機構表示願意和解,待履行完畢後就到法院辦理結案。但養老機構要求必須先撤回執行申請後方能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最終雙方協商未果。

3月3日,執行法官張芳帶領團隊到養老機構進行現場執行。養老機構的員工陳某指使保安將大門上鎖,法官多次要求開門遭拒。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供圖執行法官被鎖在門外。

執行法官將陳某帶回法院談話,並通知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李某立即到法院。談話過程中,承辦人詢問其二人養老機構的收入情況,陳某稱其僅管理護理部門,不瞭解養老機構經營情況。李某稱養老機構近一年多除了一兩位老人交納費用外,沒有任何收入。

談話過程中,法官發現陳某用其個人微信賬戶進行養老機構管理經營事宜的收付款操作,收支明細顯示其微信賬戶每月有20萬至30萬元入賬,都是老人家屬支付的款項。結合相關事實和證據,法院認定李某和陳某存在虛假報告財產的行為,並責令陳某當場將屬於養老機構的現有存款78000元彙至法院賬戶。

因陳某阻礙法官進入執行現場,妨礙法院執行,法院決定對陳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因養老機構有履行能力拒不執行法院生傚法律文書,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李某被法院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執行人和妨礙執法女員工司法拘留期滿後到法庭談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供圖被執行人和妨礙執法女員工司法拘留期滿後到法庭談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供圖

司法拘留期滿後,朝陽法院執行法官約談二人,李某和陳某表示認識到自身對抗法院執行工作的行為是錯誤的,並願意主動與涉訴老人溝通和解事宜。

執行法官瞭解到目前還有100多名老人居住在養老機構,本著善意執行理念,在法院的主持下,養老機構與10多名老人簽訂執行和解協議。老人們當場向張芳法官及其團隊送上錦旗。

編輯 楊海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