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深鏡|海南萬寧公安集中拍賣涉案資產背後:豪車主人堪稱“翻版高啟強”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近日,海南省萬寧市公安局關於拍賣潘海文涉黑犯罪團夥名下7輛機動車的公告引發關注,公告中的一輛瑪莎拉蒂豪車起拍價為15.1萬元,保時捷轎車15.4萬元,寶馬越野車4.6萬元,多輛豪車的評估價和起拍價均低於市場價。

被拍賣的車輛及車牌

被拍賣的車輛及車牌

被拍賣的車輛及車牌

被拍賣的車輛及車牌

被拍賣的車輛及車牌

被拍賣的車輛及車牌

被拍賣的車輛及車牌

這起拍賣公告之所以引發關注,因為其提到的涉黑團夥在當地為非作惡、逼迫民眾、稱霸一方,在萬寧市萬城鎮永範村及周邊地域造成惡劣影響。該團夥頭目潘海文曾用非法手段當選永範村委員會主任,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訛詐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職務強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妨害公務罪、聚眾打架罪,數罪並罰,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公安拍賣涉黑團夥資產引熱議:

多輛豪車起拍價低於市場價

這份公告最初由萬寧公安發佈在海南本地媒體,委託拍賣公司為海南天悅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時間定於2023年5月29日上午10:00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10:00。涉及資產是潘海文涉黑犯罪團夥名下7輛轎車,楊中卿涉惡犯罪團夥名下14件首飾、39個銀元、舊版人民幣。

在這些拍賣資產中,一輛保時捷轎車的起拍價為15.4萬元,瑪莎拉蒂轎車的起拍價為15.1萬元,寶馬越野車為4.6萬元,部分車輛起拍價僅在幾千元,由於這些價格均遠遠低於市場價,引發一些網友熱議,“為什麼這些法拍車輛這麼便宜?”

拍賣公告中還提到,競買人應當符合海南省購車政策要求,車輛落戶地為海南省內市縣的,競買人須按《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申請取得指標,如競買成功成為買受人後因不符合限購政策導致不能過戶的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而這些標的物均系是舊機動車,可能存在未盡描述的瑕疵,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是否存在重大事故瑕疵、水泡瑕疵、證照及牌照遺失不齊全需要補辦瑕疵、辦理變更登記等其他未知瑕疵等。

這些車輛的展示時間是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6日,展示地點為海南省萬寧市公安局刑偵大隊。

據瞭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網絡司法拍賣應當在互聯網拍賣平台上向社會全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而在開展網絡司法拍賣前,應當先期公告,拍賣公告除通過法定途徑發佈外,還應同時在網絡司法拍賣平台發佈。拍賣動產的,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拍賣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的,應當在拍賣三十日前公告。

其中,起拍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並徵詢當事人意見。起拍價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七十,拍賣公告也應當包括拍賣財產、價格、保證金、競買人條件、拍賣財產已知瑕疵、相關權利義務、法律責任、拍賣時間、網絡平台和拍賣法院等信息。

拍賣公告背後:

涉黑案由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重點督辦

公告發出後,網民對於這些拍賣車輛的主人以及公告中所提到的潘海文涉黑團夥產生了好奇心。

據公開報導顯示,潘海文涉黑團夥曾在2019年5月,被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專案組抓捕歸案,警方對相關人員及場所開展搜查後,當時查封扣押汽車4輛、現金約65萬元、名酒約180箱,現場繳獲改製槍支1支、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玳瑁5只、象牙3只、沉香花梨製品11件、金銀首飾40餘件,凍結銀行資金200萬元左右。

而值得一提的是,潘海文涉黑案件是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重點督辦的案件。

一份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刑事判決書載明,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潘海文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在萬寧市永範村一帶,長期以暴力手段稱霸一方。

2004年,潘海文通過非法手段當選永範村委會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並利用其職務便利,拉攏村“兩委”成員和宗親人員,安排親信在村委會擔任重要職務,控製大小村務,糾集了村內一幫閑散人員及有前科劣跡的人員作為村內打手,對持反對意見的村民打擊報復,逐漸確立了強勢地位並控製農村基層政權。

為達到攫取暴利、非法斂財的目的,潘海文指使組織成員強攬當地工程項目,強取獨霸北師大萬寧附中食堂、小賣部的經營權,以村委會的名義巧立名目敲詐轄區內企業。此外,潘海文還糾集組織成員在萬寧市萬城、興隆等地以合法體彩為掩護,私接暗線開設賭場,以此獲取了巨額非法收益。通過上述方式共牟取非法收益1億餘元。

據海南省公安廳介紹,專案組在抓捕潘海文時,發現其住所裝修堪比五星級酒店,各類珍貴傢俬、名品更是數不勝數。而針對潘海文此等奢侈生活,海南警方曾稱該“涉黑村支書生活窮奢極欲,驚呆辦案民警”。

2020年12月23日,海口中院對被告人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圖源海口市中級人民官方微信號)2020年12月23日,海口中院對被告人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圖源海口市中級人民官方微信號)

2020年12月,海口中院對潘海文等42人涉黑犯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潘海文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其胞弟潘海衝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40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到一年三個月不等刑期。

同時,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海南省紀委監委第八審查調查室還深挖了潘海文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成功挖出了包括萬寧市時任市委書記等5名省管幹部在內的共計81名“保護傘”,包括61名涉案幹部主動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