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網紅自導自演“性騷擾”,真正可怕在哪?

近日,千萬級網紅“小慧君”(劉某慧)疑因不履行法院判決被封號一事,引發網友熱議。一場兩年多以前的“性騷擾指控”,也再次走進公眾視野。

2020年10月,網紅“小慧君”發視頻控訴被老闆長期性騷擾,並被迫簽訂含有霸王條款的合作協議。然而,經法院認定,劉某慧所謂“性騷擾”的指控系多人虛構策劃,實則為達到“低成本”解約的目的,分別判決劉某慧和姚某傑道歉、賠償5萬元,並承擔原告律師費。

策劃造謠的聊天截圖,讓人脊背發涼。一邊,網友們義憤填膺,幫她聲討老闆;另一邊,被造謠者遭受網暴,公司倒閉,艱難維權。兩年多下來,“小慧君”哭著掙了流量,把網友的正義之心當作為自己牟利的利刃,刺向了無辜之人。

法院的判決還了被造謠者公正,但從社會影響上來看,這場“賣慘式造謠”值得深思——

網絡是虛擬的,但凡事要講證據,這應該是網絡時代的基本認知。信息化時代,多少顛倒黑白的“小作文”讓人們感歎“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彷彿誰更會擺弄文字、煽動情緒,誰就佔據了輿論製高點。凡此種種,動機不一,卻都嚴重汙濁了網絡空間。當然,事實也一次次證明,弄虛作假、造謠誹謗,終將被現實揭穿。更何況,網絡造謠並不是無成本的。就此事而言,律師指出,根據相關法律,故意傳播虛假陳述、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可能構成誹謗罪,或將根據後果、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狼來了”的故事多了,透支的終是公眾的共情心和信任。性騷擾可惡至極,造謠性騷擾同樣如此。當初,有多少網友就是被“小慧君”的一句“哪有女孩子會拿自己的清白開玩笑”而打動。殊不知,這句話毀掉的不僅僅是前公司和老闆,還是每一個真正受到侵害的女性的求助維權之路。當“狼來了”的故事多了,大眾難免會對真正的性騷擾事件打上問號,長此以往,不僅會讓真正的受害者更難維權,也會讓人們對網絡信息產生深度的疑慮和不信任。

流量雖好,但別走偏。“小惠君”自導自演的性騷擾指控,或許只是網紅經濟下的一個反面縮影。短視頻時代,很多優秀的創作者用才華和真誠贏得了粉絲喜愛和流量紅利。但也有一些人動起了歪心思,或炮製各種虛假和負面的信息,誘導網民情緒,從而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或劍走偏鋒,為賺流量、博眼球不惜觸碰法律紅線。到頭來不僅損害了自己的形象和信譽,也給整個行業帶來了汙名和風險。

一場虛假控訴,刺傷的卻遠遠不止被造謠者,這或許才是“賣慘式造謠”的真正可怕之處。對於萬千網友來說,我們需要做的是不盲聽盲信盲站隊,讓互聯網時代的消息多“飛”一會兒。當然,進一步提高造謠傳謠的違法成本,莫讓謠言綁架輿論、透支正義,同樣考驗著法律剛性、平台治理等諸多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