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假低價”陷阱需要法治填平

轉自:北京青年報

萬周

近來,不少消費者反映網購時遭遇商家設置的假低價陷阱,稍不注意就可能上當。日前,深圳市消委會對19家電商平台開展線上體驗調查。通過對商品搜索頁、商品詳情頁、下單勾選頁面、訂單付款頁面、用戶評價等頁面及信息的查閱,發現11家平台存在低價誘導問題。(7月4日《工人日報》)

消費是驅動經濟發展的關鍵引擎。近年來,作為社會大眾的重要消費方式之一,網購規模不斷擴大,網上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穩步提升。相關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11.96萬億元,同比增長6.2%,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27.2%。網購已成為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釋放消費潛力的重要驅動力。

然而,網購蓬勃發展的過程中也滋生了不少亂象。一些商家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佔據優勢,在商品的價格上動起了“歪腦筋”。比如有的商家故意將一隻鞋套的價格低價虛標,讓消費者誤以為是一雙鞋套的價格;有的店家將一款儲存卡標明到手價198元,然而結算時價格卻是219元,店家事後則輕描淡寫地用一句“以結算價為準”推卸責任;還有的電商平台將一件衣服標價9.9元,消費者打開鏈接後才發現9.9元只能買一個小配飾……商家掩耳盜鈴之舉,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有損價格誠信、商業誠信,危害不容小覷。

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廣告法》等法律,商家變著花樣給消費者設置“價格坑”,屬於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禁止性行為,有違民事活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商家以虛標價格伎倆套路消費者,雖能獲得短期利潤,卻終將失去消費者的信任,最後一定得不償失。

商家之所以能明目張膽地給消費者設置“價格坑”,主要根源在於消費信息不對稱。消費者並不掌握商品的一般價格,容易被那些標著更低價格的商品所吸引,等到進入購買頁面才知道,所謂的低價不過是一個營銷噱頭,商品本身的價格並不便宜。要想改變這種亂象,還需要用法治手段填平電商“低價坑”。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將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對此,相關部門要嚴格執法,對熱衷通過“價格坑”套路非法牟利的電商平台進行拉網式檢查,嚴肅查處並公佈一批典型案例,引導電商自覺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要構建政府鼓勵引導、行業組織主導、市場主體廣泛參與、消費者監督維權、消費者權益保護誌願者隊伍廣泛參與、訴調對接合力化解糾紛的多元共治消費者權益保護服務平台,最大限度消除消費領域的信息不對稱,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電商平台應該通過技術手段提高對問題商家的監督和治理能力,一旦發現有商家以配件的低價為幌子忽悠消費者時,及時對其進行下架、警告等處理,營造良好的網上購物環境。此外,商家也要自覺將商品和配件分成兩個頁面銷售,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消費者如果在購物中發現有商家設置“低價陷阱”,應該積極向平台和有關部門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供圖/視覺中國

責任編輯:趙桂金(EK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