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男士不要有“撐傘羞恥”

男性與“遮陽傘”不能掛鉤的認識,其實是一種刻板印象使然。

全文1171字,閱讀約需3分鍾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遲道華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盧茜

▲資料圖:行人在北京街頭打著遮陽傘出行。圖/新華社▲資料圖:行人在北京街頭打著遮陽傘出行。圖/新華社

近日,一條#21歲小夥因撐傘羞恥被中度曬傷#的消息衝上了熱搜。

據羊城晚報報導,浙江一名21歲的大學生小劉(化名)暑期留杭進行社會實踐,在三伏天里,一連好幾天奔波於暴曬的戶外,團隊中的女生建議小劉撐傘,小劉卻以“男士撐傘羞恥”的理由一直“堅挺”著。

一週後,小劉手臂、頸部、上背部皮膚出現大片水腫性紅斑,被診斷為中度曬傷。

懷有“男士撐傘羞恥”心理的恐怕不止小劉一人。通過社交媒體的話題討論及媒體的相關報導看,不少人認為男士撐遮陽傘,有違“男性氣質”,一些男士還自認為打遮陽傘會被看做很“娘”的表現,反而以能扛住暴曬等“惡劣的自然條件”為榮。這種男士與“遮陽傘”不能掛鉤的認識,其實是一種刻板印象使然。

此時正值“三伏天”,烈日炎炎,是一年中最熱的時節。戶外活動,除了使用防曬霜外,做好物理防曬,把裸露在外的皮膚儘可能遮擋住,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曬選擇。這其中,除了戴遮陽帽外,打傘遮陽也是選項之一。

防曬不只是出於怕“被曬黑”影響個人形象的考慮,也是對自身健康的保護。高溫天氣下,強烈陽光可能會灼傷、燒傷皮膚,加劇皮膚衰老,甚至會誘發鱗狀細胞癌等。而高溫暴曬,也很容易中暑,導致熱射病,引發生命危險。

因此,防曬從來不應是某個群體的專屬標籤,更不能以性別劃分,把塗抹防曬霜、撐遮陽傘等看成女性專用的防曬“工具”。

有意思的是,此事若分開來看,下雨天撐傘,本不分男女;男性也會選擇戴遮陽帽、墨鏡等防曬。但撐傘與防曬若結合起來,卻成了男性選擇的“障礙”。

可以撐傘擋雨,卻不能撐傘遮陽,這一方面或是由於人們對“防曬”重要性認識不足,另一方面,這種行為邏輯上的斷裂,也是人們對男女群體固有印象的反映。

烈日下,打傘就是女性化,不打傘就是“爺們”,這種主觀上的“偏見”,很容易對社會成員構成行為上的實際“約束”。在有意無意的暗示、稍有“出格”者即遭或明或暗的“另眼相看”的輿論氛圍中,撐傘遮陽反而成了女性“專利”。

就遮陽防曬本身而言,打不打傘不算什麼大事,防曬有多種手段,男性不打傘也不意味著就只能“抗曬”。但是,“撐傘羞恥”的心理卻要不得,其背後呈現的某種附著在男女身上標籤化的刻板認知更值得警惕。

今年,我國高溫日數創新高,各地紛紛發出“紅色預警”。當此之時,需有更多“便宜從事”的理性認識,應對好高溫極端天氣,更不應該男女有別,積極主動做好健康防護,才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