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廈門一醫院!穿刺操作失誤,4歲女童命喪手術台

N海都全媒體記者 呂春榮 曾炳光

4歲女童在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時,因骨髓穿刺術失誤,致其命喪手術台。

根據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該院過錯系主要原因。其醫療過錯在損害後果(死亡)中的原因大小(參與度)在56%~95%之間。

女童父親劉先生說,「當前,我們要求院方直視問題、端正態度,承擔絕大部分的責任,並且積極處理這個事情,給孩子一個說法,給我們一個道歉,相關責任人也要負該有的責任。」

針對此事,該院只稱「正在走司法途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家屬:規培生操作失當紮破心臟 致女兒殞命

近日,劉先生向智慧海都反映:小孩今年5月在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做骨穿微創手術,醫院操作失當,導致孩子直接死在手術台上,現在已經過去多月,院方並未積極解決此事。

劉先生告訴記者,去年底,他4歲的女兒一直髮燒未退,便帶到廈門某醫院檢查,住院二十多天,孩子恢復正常後出院。今年3月,再次帶女兒到醫院去複查,發現血象異常,但未找出病因。

3月13日,劉先生帶孩子到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複查,找出了病因,孩子被診斷出患有白血病。此後,便在該院進行治療,醫生告知他們治療總共需十三階段。第一階段,他們共接受為期47天的治療,出院5天后,又到醫院進行為期14天的第二個階段治療。

「兩階段治療結束後,醫生看到女兒恢復情況,認為血象都正常,告知已經好了95%。之後的治療,便是鞏固治療了。」劉先生說。

5月14日,應主治醫師要求,劉先生帶孩子去醫院做第三個階段治療,但這期間,出現了意外。

劉先生介紹,5月15日早上,為評估化療療效,按照醫生要求,要給女兒做骨髓穿刺術。

然而,孩子進去操作間十多分鐘後,只聽得操作間中突然嚎叫了一聲,過沒多久就無聲響。

接著就是一大撥護士從另外一個門衝進操作間,他們夫妻倆也意識到出事了,也跟著衝進去,只見孩子臉色蒼白,全身發涼,甚至大小便失禁。

「孩子就這樣沒了,她還沒來得及見到世界的美好。」

劉先生對於這一結果難以接受。據他回憶,經前兩階段治療,女兒已恢復得很好,跟正常人幾乎沒兩樣,還長胖了兩斤。在手術前,活蹦亂跳的女兒還跟許多人一起互動,跟護士長拍照,還在走廊騎兒童單車,一騎就是40多分鐘,但這樣一條鮮活的生命,卻被一個小手術奪走。

劉先生認為,孩子的死是規培生操作失誤所致。「當日做手術前,我們夫妻倆特別囑咐值班醫生要親手做,為此,我們還親手將女兒抱給值班醫生,一再囑咐,後來醫生也答應了,但當時在操作間做手術並非值班醫生,而是交給規培生去做。第一個規培生紮到心壁,位置不對;接著第二個規培生接著打針,又紮到心包,位置距離實際位置偏差十幾公分。」

劉先生十分生氣同時又很不解,「當時女兒生命垂危,為何沒把我女兒帶到ICU搶救,而是在沒有任何搶救設備的操作室做心肺復甦,做了40分鐘。」

針對劉先生關於「規培生施術」的說法,院方表示,手術是有操作資質的醫務人員操作。

屍檢報告認定:醫院存在過失,56%~95%之間

憶起醫院當時的態度,劉先生氣憤不已:「事發當時,醫院不承認自身責任,讓我們趕快做屍檢。事情發生後,他們都沒有道歉,沒有打慰問電話。我們只是普通人家,並不想把事態僵化。」

為給女兒討一說法,他們找到衛健、公安等部門。5月18日,在多部門的調解下,醫院以及家屬方委託福建南天鑒定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進行尸檢。

7月1日,該機構正式出報告結果。根據劉先生提供的鑒定報告,報告顯示醫方存在三點不足:

1、醫方告知欠充分。骨髓穿刺可以選擇髂前上棘、髂後上棘、胸骨、腰椎棘突等,其中胸骨後有心臟及其相應的大血管,選擇胸骨穿刺,若操作不當,容易損傷心臟及相應大血管,未見醫方的「骨髓穿刺術知情同意書」中有是否選擇「胸骨穿刺」的告知內容。屬於告知欠充分。

2、醫方術前準備欠充分。在「骨穿記錄」中,未有「將骨穿針固定在適當長度(如:固定骨穿針長度為1釐米的描述)」的描述,故認為,術前準備有不足之處,欠充分。

3、術中操作欠規範。從屍檢及病理組織學檢驗見,心臟有針孔狀出血區,符合生前所致,故認為醫務人員在穿刺過程中操作欠規範,穿刺針穿越胸骨傷及縱隔區軟組織及相應血管和心臟。

最終的鑒定意見: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為劉某某(劉先生女兒)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劉某某的損害後果(死亡)存在因果關係,過錯系主要原因,其醫療過錯在損害後果(死亡)中的原因大小(參與度)在56%~95%之間。

福建南天鑒定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報告

福建南天鑒定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報告

福建南天鑒定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報告

福建南天鑒定有限公司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報告

不願多做回覆,院方稱「正在走司法途徑」

「屍檢報告出來後,事實已然清楚,然而院方並不積極處理。」劉先生表示,7月初,醫院有關人員打來電話,承認他們有一定過失,願賠付5萬元,後又過了幾天,院方表示願負一半的責任,家屬對此並不接受。此後,醫院再沒主動聯繫家屬,並且家屬主動打電話,院方也不接。

此後,等了半個月的時間,見院方不積極處理,劉先生表示,「不得已才走民事案件司法程序。」

針對此事,記者嘗試向院方瞭解相關情況,但院方並不願多做回覆。記者將劉先生有關疑問轉給院方:為何手術交給兩個規培生做?兩個規陪生是否有行醫資格證?屍檢報告出來,是否尊重結果?為何對這事未做任何道歉?……

對此,院方除了表示手術是有操作資質的醫務人員操作外,不願多做回覆,只稱「正在走司法途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編輯: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