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二手交易平台上買手機,結果被“賣家”騙走2300元

近年來,不少人喜歡到二手物品交易平台“尋寶”,二手物品因物美價廉也頗受歡迎。今年,武隆區居民小青(化名)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購買了一賣家發佈的二手手機。讓人意外的是,賣家根本就沒有二手手機出售……

△犯罪嫌疑人韓某某和韓某
△犯罪嫌疑人韓某某和韓某△犯罪嫌疑人韓某某和韓某

據武隆警方透露,今年4月29日,轄區居民小青在某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看上一位賣家正在出售的某知名品牌二手手機,銷售價格為2300元。根據賣家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的描述,小青認為該賣家出售的這台二手手機各方面都讓自己比較滿意,於是拍下商品並付款後等待收貨。

第二天,賣家在網上與小青主動聊天並取得信任,隨後向小青發送付郵寄費二維碼讓其點擊,沒想到小青在點擊二維碼後,平台交易系統竟顯示手機已自動確認收貨的消息。這讓小青發現情況不對,他感覺是被騙了,於是當天向武隆區公安局報案。

隨後,武隆區公安局民警迅速立案並展開偵查工作。經查,在2023年4月8日至4月29日期間,犯罪嫌疑人韓某、韓某某為非法牟利,共謀在網絡平台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他人錢財。具體方式為是,通過某二手網絡平台發佈虛假的銷售二手手機信息,與購買者聊天引導其網上下單、付款購買二手手機,發送付郵寄費二維碼讓購買者點擊,系統自動確認收貨、購買者付款轉到嫌疑人支付寶中。自始至終,韓某和韓某某根本沒有任何的二手手機進行出售。

據介紹,在20天內,韓某與韓某某共作案5次,通過發佈虛假二手手機銷售信息,他們共騙取來自重慶、四川、湖南等地的買家購機款共計8750元,其中韓某分得3325元、韓某某分得3825元、提供支付寶的林某某分得16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韓某已經被武隆公安局抓捕歸案,並採取強製措施。韓某某因系未成年人,已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