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系統出錯買到的10元機票,算數嗎?

南航回應:售出的機票有效,旅客可正常使用

11月8日晚,有多名網友發帖稱,南航訂票頁面出現大量“白菜價”機票。

網友曬出購買特價機票的照片。

11月8日晚,有多名網友發帖稱,南航訂票頁面出現大量“白菜價”機票,涉及多條成都進出港的國內航線,單張機票價格只需10元-30元。隨後,南航客服回覆稱,出現超低價機票是系統Bug導致,並非票價。至於已經支付10元至30元購買機票成功的旅客,將等待通知做出具體處理措施。

這也讓上一秒還沉浸在“薅羊毛”喜悅中的旅客擔憂起來,航空公司會不會退票?後續不能正常出行該怎麼辦?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告訴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南航的票已經賣出去了,站在企業的角度,應該是從法律和維護商譽角度去考慮問題,每家大航空公司都賣過錯價機票,如何處置考驗企業的商業智慧。”

11月9日中午,南航發佈公告稱,11月8日晚間在系統異常期間南航售出的所有機票(支付成功並已出票)全部有效,旅客可正常使用。

旅客感覺薅羊毛了擔心退票

11月8日晚8時許,廣州的葉女士在南航APP瀏覽廣州飛成都的相關機票,準備過幾天飛成都,去吃火鍋看大熊貓。突然,她注意到,部分日期的機票價格只有20元。

“剛開始還以為看錯了,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我買了一張11月14日廣州飛成都的機票,加上燃油和機建費用,總共180元。”葉女士說,支付成功後,很快就出票了。於是她又立馬購買了成都飛廣州的機票,來回總共花了360元。“感覺薅羊毛了!”

成都的王先生在一個微信群裡看到南航出現“白菜價”機票的消息後,立馬在APP上秒了幾張成都飛拉薩的機票。同時,他把這個消息告訴了親朋好友,相約大家一起出行。

“晚上11時許,我再打開APP,發現機票價格已經恢復正常了。”可還沒有開心多久,王先生就看到新聞里說,這個超低價機票是系統Bug導致。“當時就有點擔心,航空公司會不會退票?如果要退票,我好訂其他航班,不想影響行程安排。”

南航此前推出過10元超低價機票

記者查閱公開報導信息注意到,南航曾在此前推出過10元超低價機票。

2008年,從芷江、永州、張家界乘飛機到長沙中轉南航其他航班,芷江、永州、張家界至長沙航段旅客機票錢僅需 10元。

2022年9月至11月期間,南航在廣州至荊州、廣州至畢節、廣州至衢州等航線的單程票價僅為10元。而在廣州至揭陽、廣州至湛江等地的票價也只有50元。

某民航業內人士告訴記者,“10元超低價機票”這種情況只是極個別案例。航空公司一般會在會員日或某些活動中推出1-2折特價機票,有的算下來大概一兩百元,其實也很划算。

消費者在遇到所謂的“白菜價”機票時,也不要盲目下手。購買之前應該看清楚相關服務內容,包括:實際承運的航司和飛機型號、飛機上有沒有餐食、行李託運額度等。

“之前也出現過一些案例,比如旅客購買特價機票時未注意到沒有行李託運額度,到了機場後行李託運花了一大筆錢,算下來跟正常的機票價格也差不了多少。這樣反而影響了出遊心情。”該業內人士說。

南航回應機票有效旅客可正常使用

11月9日中午,南航發佈公告稱,11月8日晚間在系統異常期間南航售出的所有機票(支付成功並已出票)全部有效,旅客可正常使用,並稱“公司在雙十一期間推出更多優惠活動,邀請您一起參與”。

律師說法

如要撤銷已出票機票南航需提供相關證據

由於系統Bug出現“白菜價”機票,航司能不能撤銷已出票機票呢?

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航空公司是否承認“白菜價”機票,從法律角度來看就是是否存在重大誤解等法定理由。胡磊認為,根據《民法典》和民航運輸相關法律規定,旅客和航空公司之間一般來說是以出票完成作為機票銷售方與旅客建立合同的開始,南航此次機票大部分已經成功出票、產生票號,雙方的航空運輸合同已經建立。

南航如果想撤銷合同,法律依據為何?胡磊律師介紹,根據《民法典》第147條規定,“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民法典》中的“重大誤解”通常可以理解為“如果不發生該錯誤認識,行為人就不會作出相應意思表示”,同時基於上述理由,行為人能夠證明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時存在重大誤解,法院可以支持予以撤銷,“此次南航10元Bug機票中,如果南航主張因為重大誤解去撤銷已經出票的機票,需要提供相關航線10元-30元的機票價格不是特價促銷、電腦系統確實發生故障等證據,法院在綜合考慮後才會依法予以撤銷合同。另一方面,南航當然也可以承認此次的Bug機票,雙方訂立的運輸合同有效。”

胡磊認為,“南航的票已經賣了,站在企業的角度,應該是從法律和維護商譽角度去考慮問題,每家大航空公司都賣過錯價機票,如何處置考驗企業的商業智慧。”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楊金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