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關注丨不得強製購買!成都中小學生校服選購流程圖解來了

封面新聞記者 何方迪

誰決定買不買校服?誰來選購校服?校服被視作學生的“第二層皮膚”,牽動著家長的關注。近日,成都市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就中小學校校服選購流程及相關管理辦法作出詳細解答,一起來看。

問:誰來決定買不買校服?

答: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家長填寫《自願訂購校服徵求家長意見書》,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學校才能統一選購。

問:誰來選購校服?

答:學校成立校服選購組織。負責選用、採購、監督等工作,家長和學生代表人數應不低於選購組織人數的三分之二。

怎樣選購校服?

確定選購方式

發佈選購公告

考察供貨企業

參與企業不少於3家

確定供貨企業

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優先採用綜合評分法,建立樣衣封存制度。

簽訂供貨合同

由學校簽訂校服採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簽訂校服採購合同。

怎樣驗收校服?

供貨企業提供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確保採購校服與合同約定完全一致。

學校建立驗收台賬。

建立留樣封存制度,每批次產品由選購組織隨機抽取不少於2套/件留樣,並封存1年。

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

《成都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亮點解讀

明確各方職責

特別是明確學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採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避免了以往學校以家委會名義組織校服選購。明確規定學校除採購校服外,原則上不得再採購班服、表演服、活動服等服裝。

明確校服採購方式及程序

校服採購應按照採購相關規定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或比選等方式開展具體工作。原則上按照“一次採購服務期限不超過三年、採購合同一年一簽”的要求採購校服供貨企業。採購步驟按照“十步流程”。

明確校服收費納入代收費項目

學校根據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校服選購組織或校服供貨企業代收取校服費。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校服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學校代收校服費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係使用財政部門監(印)製的財政票據,開具票據時,需填明項目和標準。

明確建立校服減免制度

要求學校建立減免學生校服費用的管理制度,按程序確定減免校服費用的學生名單,據實減免。

建立校服管理信息平台

建立《成都市中小學校服管理信息平台》,監督學校校服採購各環節流程,實現校服信息化備案。

探索區域化集中採購校服模式

鼓勵各區(市)縣根據區域實際,在符合現行採購政策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區域化集中採購校服模式。

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

鼓勵有條件的區(市)縣由財政保障相關經費,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提高“雙送檢”學校覆蓋面,提升校服質量治理能力。

(圖據成都市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