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里河段分佈7座電站 青海小水電問題再次被中央督察組點名

來源:潮新聞

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季建榮

12月8日,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5個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公開通報。其中,青海省一些地方存在小水電清理整改不嚴不實、生態流量監管流於形式、部分河流連通性受到阻隔等問題被曝光,並受到了輿論的高度關注。

潮新聞注意到,青海省的小水電問題並不是第一次被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點名。早在2017年,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青海省反饋督察情況時就指出多個關於水電方面的生態環境問題,其中就包括水電開發破壞部分河流生態環境、水電開發無序、水電站生態基流保障不足等。

俄博圖水電站沒有落實建設過魚設施等要求,但在整改方案中聲稱已嚴格落實。來源:生態環境部俄博圖水電站沒有落實建設過魚設施等要求,但在整改方案中聲稱已嚴格落實。來源:生態環境部

4座未落實整改要求電站進入驗收公示名單

2023年11月,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督察青海省過程中發現,青海省有關部門和一些地方對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推進遲緩,有的該退出的沒有退出,有的要整改的敷衍應對。2022年4月,青海省水利廳、發展改革委製定《青海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方案,但截至督察時,64座列入「退出類」的小水電站,仍有23座沒有完成退出方案。

為指導各地開展整改,青海省編製了小水電清理整改綜合評估報告,對湟水干支流相關小水電站,要求嚴格落實2019年青海省生態環境廳、能源局編製的該流域水電開發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報告中「落實過魚設施、恢復河道連通、實施增殖放流」等要求。督察發現,湟源縣批複同意的巴燕峽、巴燕三級、天橋(新和)、石嘴一級、響河、果米灘一級、果米灘二級(兆麟)、下脖項、石板溝等小水電站整改方案中,相關措施隻字未提;大通縣批複同意的俄博圖、納拉灘水電站整改方案中,聲稱已嚴格落實,實際沒有開展相關工作。

潮新聞記者梳理髮現,上述通報中提到的湟源縣和大通縣均為青海省西寧市下轄縣。

11月23日,湟源縣水利局在湟源縣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關於湟源縣水利局7座小水電站清理整改通過驗收的公示》,其中,此次督察通報中提到的響河、果米灘、下脖項、石板溝等4座小水電站均在該名單中。

另據青海省水利信息網消息,就在4天前,西寧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全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推進會,西寧市副市長韓興斌出席會議。會議要求各縣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堅決扛牢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全力以赴完成小水電整改工作。

黃河一級支流尕讓河年平均流量不足1立方米/秒。來源:生態環境部黃河一級支流尕讓河年平均流量不足1立方米/秒。來源:生態環境部

生態流量監控亂象叢生

此次督察通報還提到,青海省一些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測監控亂象叢生,有關部門監管流於形式,對存在的問題不管不問。青海省黃南州郭麼日、唯哇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的手工台賬隨意記錄,第一次現場檢查時發現與在線監測數據不一致,再次檢查時發現在線監測數據已經被更改。

由於生態流量泄放不能滿足穩定、足額的要求,導致部分河流出現減水脫水現象。青海省海南州貴德縣尕讓河是黃河一級支流,年平均流量不足1立方米/秒,但尕讓鄉約10公里河段內分佈有7座引水式小水電站,平均裝機容量不足150千瓦。

潮新聞記者發現,針對青海省小水電開發相關問題,中央生態境保護督察組在2017年8月至9月第一次對青海省開展督察期間就曾指出。

生態環境部官網2018年5月29日發佈的《青海省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還曾提到,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的問題,製定了《整改方案》,細化分解出50項問題,其中至少有6個問題直指當地水電開發。

尕讓鄉約10公里河段內分佈有7座引水式小水電站。來源:生態環境部尕讓鄉約10公里河段內分佈有7座引水式小水電站。來源:生態環境部

《整改方案》指出,青海省共建有各類水電站270座,大多數為中小水電站,其中,湟水河、大通河流域就有中小水電站114座,水電開發無序問題較為突出。青海省目前編製了25個水電開發規劃,僅有3個取得發改部門批複、10個通過規劃環評審查。湟水河、大通河流域或無水電開發規劃、或未獲得規劃批複,更未通過規劃環評審查。

彼時,針對水電開發無序、水電站生態基流保障不足等問題,青海省在《整改方案》掛出了「作戰圖」、排出「時間表」、明確「責任人」。

另據青海新聞網消息,2023年11月30日,青海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時代 新青海 新徵程」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專場新聞發佈會。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齊銘在會上介紹,目前,前兩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任務已基本完成,2021年黃河流域警示片反映問題已完成整改,2022年警示片反映問題整改進度達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