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代表張雪梅:青少年心理服務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

新京報訊(記者劉洋)政府指導建立公益性心理服務機構和援助熱線;推進未成年人心理疾病預防篩查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兒童心理專科醫院建設……在北京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雪梅帶來了「關於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體系的建議」,她認為,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受到家庭、學校、社會的關注,比較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心理服務行業規則也有待進一步建立。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雪梅。 新京報記者王飛 攝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雪梅。 新京報記者王飛 攝

「此前我參與製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時就曾專門針對青少年心理健康做了基礎調研和研究,北京市人大對未保條例修訂調研中的這個問題也一直關注。」張雪梅介紹,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調研中,心理健康方面的意見建議較多,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也多次走進學校,徵求和聽取教師以及未成年人的意見。2023年5月修訂的《條例》結合調研,以問題為導向,規定了家庭、學校保護未成年人身體和心理健康方面的一些具體措施與要求。

張雪梅舉例說,例如《條例》總則中強調政府、家庭、學校、社會應當關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同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成長環境。不僅關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更是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家庭保護中,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增強其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學校保護中,規定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篩查和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明確學校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設立心理輔導室,建立學生心理健康問題的篩查和早期干預機制,開展心理健康測評等,為未成年學生提供日常心理輔導與諮詢,協同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預防和解決學生心理、行為異常問題。同時規定學校可以通過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專業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合作的方式,為未成年學生提供專業心理健康服務。

但是,張雪梅認為,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僅是家庭和學校加強保護,早期預防和篩查以及指導服務還遠遠不夠,缺乏配套的心理健康干預和治療機制,更是缺乏專業的心理健康諮詢、輔導與治療的專業資源,目前社會上的心理諮詢機構也是專業性參差不齊,甚至亂象叢生。因此,她建議,首先,全面落實新修訂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關於心理健康服務方面的規定,加大宣傳力度,提升父母對孩子心理問題的關注與科學防治的意識;教育部門指導學校落實好各項制度,指導學校篩查、發現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和開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教育、衛健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小學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增強教師關注學生心理健康的意識。

其次,建議北京市區政府指導建立公益性專業心理服務機構和心理援助服務熱線,培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專業人才,開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務。張雪梅表示,北京市政府應當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基礎上,推進將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預防篩查和治療康復等納入本市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逐步擴大保障範圍,提高保障水平。此外,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加強兒童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醫院和綜合醫院等的未成年人精神(心理)科室的建設,提升醫療服務水平。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