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蔬菜大棚里,3個留守少年對1個留守少年的悲劇……

「爸爸第一次帶你去看大海,問你喜歡嗎?你說喜歡,從那以後每個暑假爸爸都會把你接過來玩,到現在我都覺得在夢裡,爸爸以後不能接你看海了,我可憐的孩子啊……」

3月16日,王山(化名)在社交平台上,悲傷地寫下這段話。3月10日下午,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舊店中學的13歲初中生王子耀失聯。經過搜尋後,王子耀的遺體在離家十幾公裡外的張莊村一處蔬菜大棚內被發現,涉嫌殺害他的是同班同學,3名不滿14歲的少年,張某、李某和馬某。目前,因涉嫌故意殺人,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尋找「失蹤」的孩子

3月16日,在邯鄲市東區北高鎮舊店村的一條胡同內,王山坐在房子裡,眼眶和臉頰有些凹陷,整個人看上去虛弱無力。孩子的遺體至今在殯儀館里停放著。王山常會想起,他在的那些日子是多麼的溫暖。

孩子遇難後,王山家不時來一些親人,在屋內可以看到一些慰問品。但這些對王山來說並不重要。

「我在外地工作,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在家照管,他很乖巧,從來沒有惹過事。」王山告訴記者,在事發當天,13歲的王子耀高興地從家裡出去,對爺爺奶奶說和同學去玩。

然而事發傍晚,王子耀還沒有返回家中,爺爺王建國(化名)便給孫子打電話,卻顯示電話已關機。著急等待的他,一直沒有等來孫子回家,於是便組織親朋好友開始尋找,並向當地的藍天救援隊求援。

一家人把周邊可以去玩的地方,全部找了一遍,還是沒發現王子耀的身影。直到晚上10點多還是沒有孩子的消息,只能報警求助。「我們查看了周邊所有的監控,發現除了王子耀以外,還有3個孩子和他在一起。」王山說,10日下午2點左右的監控畫面里,張某騎電動單車載著王子耀,李某和馬某同乘一輛電動單車。

3月11日淩晨2點,警察與村書記一起去詢問這3名學生,在詢問的過程中對方不是很配合,但是最後表示沒有見過王子耀。

11日早晨,從外地趕回家中的王山,前往營業廳補辦了孩子的電話卡,並嘗試聯繫其中除家人以外的所有微信好友。

在檢查孩子微信時,王山發現轉賬記錄中,有一筆10日下午4點左右被轉走的191元。他去學校詢問老師,老師告訴他,收錢的微信帳號屬於張某,是王子耀同桌。

3月11日上午,王山和辦案民警一起來到學校找張某、馬某和李某。在民警詢問過程中,有人承認王子耀被害。

嫌疑人家中「人去樓空」?

從舊店村到張莊村約13公里,驅車大約需要20分鐘。在張莊村村南是一片麥田,其中零零散散的有幾座蔬菜大棚。

離村莊最近的一座大棚就是案發現場。記者在現場看到,通往大棚的路邊,有幾名人員在值守。遠遠看去,破舊的蔬菜大棚外面雜草叢生,透過損壞的塑料布,隱約能看到,棚內的地面已經被填平。

在警方找到了王子耀的遺體時,王山和家人沒法靠近拉起了警戒線的大棚,只看到了裝著遺體的藍色編織袋被抬出來。警方只讓王子耀的舅舅辨認了遺體。舅舅說,王子耀頭部和臉部損傷嚴重。

記者走訪瞭解到,3個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人家在北高村、一人家在雞澤屯、一人家在張莊村,父母均在外務工,他們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在事發以後,這些天就沒再見到他們家的人,有村民說現在已經不在村里住了。

一位村民告訴記者,張某在事發第二天,也就是週一的時候,仍在正常上學,直到被民警從學校帶走。「他被帶走時並沒有太過激動和害怕,神態很平靜。」該村民說,張某被警察帶走後,他在外地務工的父母才回來。

一位北高鎮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涉事的3名學生家屬都不在家中,具體在哪裡他也不清楚。

曾不想上學 在學校被欺負

舊店中學在舊店村的東頭,因為週末,學校大門緊閉。「我們鎮里只有一所中學,就在舊店村,適齡的孩子大多在這上學。」舊店村一位村民提起王子耀的事情,唏噓不已。「經常在路上看到他,挺乖巧的一個孩子。」

王子耀的父母已經離婚,他平常跟著爺爺奶奶一起住,父親在外地工作。「平常到我這小超市來買點零嘴兒。」該村民說,平時很少看到他和別人鬧,挺老實的孩子。

一位王子耀的同學告訴記者,大家知道這個事情都很震驚,完全想像不到。「王子耀在學校學習一般,就是普普通通的學生。」這位同學說,王子耀從上初中就和張某是同桌,後來調開過,但又調回來了。

該同學表示,王子耀在學校的時候,就被張某3人欺負過。「一起去廁所的時候,就把王子耀鎖在放打掃工具的一個小屋裡。上完廁所後,再把他放出來。」

王山也表示,在寒假的時候,孩子就曾告訴他不想上學了。之前以為孩子貪玩,並沒有當回事,還鼓勵他好好上學。老師還曾給王山打過電話,「也不說孩子因為什麼(不想上學),就讓我們勸孩子回去,要不就接孩子回去」。

寒假結束後剛開學沒幾天,王子耀再次向爺爺奶奶表現出不想上學的念頭。王子耀說,「我不上學了,叫我去地裡幹活吧」。

在走訪過程中,村民問得最多的是,那3個孩子會被判死刑嗎?在之前「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等多起極端個案中,公眾已經多次看到這種反差。而每一次,希望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懲處力度的呼聲都會更加強烈。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表示, 2020年12月,立法機關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刑事責任年齡從14歲降到12歲,規定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正是這一次立法調整,讓本案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了更大的被追訴可能。而2019年的「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案件,按照當時規定,行為人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

「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一問題上,家長以及監護人不能缺位。」孟博表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義務履行預防和製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的監護職責。

津雲新聞記者 郭強 柴瑩 發自邯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