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福生,認罪、悔罪

4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張福生受賄一案。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張福生利用擔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機關幹部處主任科員、副處長,公安部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務處處長、副局級調研員、副局長,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應急管理部教育訓練司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個人或單位在承接項目、職務晉陞、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93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張福生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福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福生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22年11月6日消息,張福生被查;2023年6月28日消息,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張福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長期沉迷賭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福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福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取消其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公開簡曆,張福生出生於1962年9月,曾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機關幹部處副處長、政治部調研室副主任等職,2005年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務處處長。

2013年,張福生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級調研員,2015年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2019年任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長,兼任應急管理部教育訓練司司長,至被查。

今年1月年度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第一集《解決獨有難題》,曾披露張福生案詳情。

專題片稱,張福生的人生其實就是理想信念缺失以後庸俗化,自甘墮落,經常下班以後就是流連往返於茶樓酒肆之間,上各種酒桌,會各種朋友,沉迷於打麻將,一打就是一整天。

打麻將是張福生的一大嗜好。這也給一些商人老闆提供了和他交朋友、向他輸送利益的絕佳機會。「上癮,一閑的時候就想玩幾把。身體這不舒服那不舒服的,一玩起麻將來都沒了。」

於洋是一家消防工程企業的老闆,他經常在自家茶館包間里為張福生安排牌局,陪他過足牌癮。和於洋坐在一張麻將桌上,張福生每次都會贏錢。

打麻將之前於洋一般會先給他「底錢」,少則5萬,有可能10萬或者更多。在打麻將過程中,於洋是只輸不贏,張福生是只贏不輸,每天打麻將下來,張福生都能贏幾萬塊錢。

十幾年來,於洋給張福生拿的「底錢」加上「輸」給他的錢,累計達到900多萬元。而每當他在消防驗收等事項上請託張福生打招呼時,張福生也是有求必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