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轉7個媒人介紹的新娘,婚禮後捲走33萬財物!新郎崩潰:相親時的家人都是假冒的

近日,河北邯鄲的趙先生發佈一則尋人啟事引發關注。尋人啟事稱,今年1月24日與相親對象結婚,次日新娘路某以去天津辦事為由離家,之後下落不明;新娘相親、婚禮前後共拿走錢款、首飾等財物33萬元,「事後發現路某相親時的父母、姨、叔叔等人均是假冒」,路某本人多次被列為失信人員,是一名「老賴」。

12日,趙先生向記者詳細介紹了這段曲折的「婚姻」,稱公安機關已經以詐騙案立案,但案件至今無進展。「她前幾天還發影片,說要從石家莊去廣州,之後把帳號設置為私密狀態。感覺一直在外邊瀟灑。」

路某的社交帳號,目前已設置為私密狀態(受訪者供圖)路某的社交帳號,目前已設置為私密狀態(受訪者供圖)

封面新聞記者通過電話聯繫路某,其兩個號碼均無法接通。聯繫雞澤縣公安局負責該案的工作人員,對方婉拒了採訪。

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示平台顯示,路某因借款,8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7個媒人介紹來一個相親對象

婚禮次日帶走33萬元財物「失聯」

34歲的趙先生是邯鄲市雞澤縣人,近幾年一直在老家打工,談過兩次戀愛後都沒能走進婚姻殿堂,父母為此越來越著急。

2023年11月份,他的父母委託同村一位大爺幫忙介紹合適的女子相親。輾轉一圈後,媒人介紹了隔壁邱縣的一位同齡女子路某。

趙先生瞭解到,路某剛離異,有一個10多歲的女兒被判給前夫撫養,她的社交帳號名叫單親媽媽,發佈的內容也是單親母親的不容易等。

「同村大爺是找了另外一個媒人,這個媒人又找另一個媒人,先後輾轉了7個媒人才介紹的她。其中一個媒人自稱是她叔叔,每個媒人我們都給了1000元介紹費。」趙先生說,兩人交往個把月之後,按風俗舉行了小定親、大訂婚程序,這些媒人穿插著參與了不同的環節,都往一起撮合兩人。

趙先生支付定親錢,雙方簽訂的說明書(受訪者供圖)趙先生支付定親錢,雙方簽訂的說明書(受訪者供圖)

「我們曾提出去女方家看看,那個媒人大爺說不用去,打包票讓我們相信他。小定親的時候,第一次去了女方家裡,她父母說她還有兩個哥哥,要忙著帶孫子,把她的婚事全權委託給她二姨。」趙先生說,後續婚事問題都全部是路某和她二姨商量。

在路某的催促下,雙方決定在春節前領證並舉辦婚禮。

1月24日中午,兩人舉行婚禮時,路某一方只有二姨和另外兩個男親戚出席,路某的父母、哥哥,以及此前作為媒人的叔叔均未出席。「她說家裡情況複雜,以後再去見。她的女兒在上學,也沒來。是去她住的酒店迎親,她自己帶了一個跟妝的化妝師。婚禮服裝我原本是要買,她說自己去租,我轉了3000元給她。」

婚禮當天下午,路某提出要回門,但回的是二姨家。「買了兩箱酒兩條煙給二姨,之後她獨自回了趟娘家,說拿點換洗衣服。她返回到二姨家之後,我們一起回了家。當晚,我們第一次有了親密關係。」

趙先生說,1月25日上午,路某稱在天津和朋友合夥開的火鍋店不準備做了,要去處理退股的事,回來後夫妻一起在老家打工、過生活。趙先生未有疑問,送她乘坐出租車離開。

雙方的結婚證(受訪者供圖)雙方的結婚證(受訪者供圖)

「小定親、大訂婚,兩次共給了彩禮16.6萬元,買首飾花了5.6萬元,嫁妝‘三紅’給了1萬元,上轎錢、下轎錢給了8800元,給她買手機給了6000多元,婚禮份子錢2萬多元她直接拿走,還有以娘家辦酒的理由要了5000元。到天津後,以解決工人薪金、閨蜜租房問題,我找人借了2.3萬元給她。」趙先生說,前後他的家裡一共給了路某大約33萬元的錢物。

他一再詢問路某什麼時候回家,對方卻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

春節之後,趙先生與路某失去聯繫。

新娘8次成「老賴」,娘家人均為假冒

警方以詐騙案正式立案

「大年初二中午,她突然回來。她讓我父母、姐姐、哥哥按習俗給她紅包,每人至少兩三千元。我父母心裡有顧慮,都沒給她。她顯得不樂意,讓我帶她到縣城逛逛。」趙先生說,他開車帶著路某及自己的侄女到了縣城,但路某隨後接了一個電話,表示有急事回娘家處理,隨後自行打車離開。

從此,路某未再返回趙家,多次推脫後失去聯繫。

「我們感覺不對勁,怕是詐騙。找派出所,派出所說領證了就是家庭糾紛,管不了。發現她的抖音一直在更新,到過石家莊,還說要去廣州。感覺一直在外邊瀟灑。」趙先生說,他向市長熱線投訴,聘請了律師幫助,最後找到了路某真正的父母。

「她真實的父母其實是養父母。養父母辨認,此前相親過程中所謂的父母、二姨、叔叔,老夫妻倆都不認識。她的哥哥還說,她在前一段婚姻期間,從養父母處騙走15萬元,家裡已經跟她斷絕了關係。」趙先生說,律師還查到,路某此前多次因借債被法院判決成為「老賴」,至此他才覺得自己可能被詐騙了。

封面新聞記者查閱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示平台發現,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路某因債務糾紛被8次起訴,邱縣人民法院判決路某分別向吳某、李某、祖某退還借款,路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8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律文書顯示,路某8筆欠款共計22.99萬元,其中最小的一筆借款為100元,最大一筆為10萬元。

趙先生稱,他發佈尋人啟事引發關注後,警方聯繫他進行取證,對他和所謂的幾個媒人做了筆錄,之後正式以詐騙案立案調查。「她現在把抖音號設置成私密狀態,警方那邊也沒有進展。萬一她把錢都轉移、揮霍了,我什麼都追不回來了。」

立案告知書(受訪者供圖)立案告知書(受訪者供圖)

趙先生提供的《立案告知書》顯示,雞澤縣公安局在4月4日告知趙先生,該局認為趙先生被詐騙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

12日下午,根據趙先生提供的號碼,記者多次電話聯繫路某,其中一個號碼無法接通,另一個號碼關機。

記者聯繫雞澤縣公安局負責該案件的負責人,對方婉拒了採訪。

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