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這位網民,你的留言金融監管總局回應了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開回覆了一位網民在中國政府網上的留言。這位來自山東濟南的網民「寧先生」,就不斷改進民營企業金融服務,提出兩點建議,特別關於民營企業家子女連帶責任擔保現象,該位網民建議應視其具體情況而定。4月24日,中國政府網官方微信公眾號公開披露了留言與回覆。

該位網民提出,當前民營企業就業經營困難,訂單減少,資金壓力加大,創新內生動力不足。建議:1.在法律層面完善連帶責任擔保制度,強化銀行對企業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民營企業家子女如果未參與企業經營、沒有在企業獲益,銀行放貸時不能要求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反之企業家子女就需要承擔責任。2.出台個人破產法,為誠信債務人提供經濟再生的機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即「金融監管總局」)普惠金融司回覆的全文如下:

您好。感謝您提出的寶貴建議,金融監管總局將認真研究,在工作中吸收採納,不斷改進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對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2023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八部門印發《關於強化金融支持舉措 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從持續加大信貸資源投入等方面提出25條舉措。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嚴格落實通知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改善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強化科技賦能,開發適合民營企業的信用類融資產品,持續擴大信用貸款規模。

對您反映的企業家子女連帶責任擔保現象,經調研瞭解,從銀行信貸管理角度看有一定的客觀合理性,相關問題的解決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包括大力提升社會整體誠信水平、民營企業切實加強公司治理和規範財務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改進信貸和風控技術等。

關於個人破產問題,金融監管總局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對個人破產是否入法、入法的現實需要和積極作用、時機是否合適、支撐條件是否具備等問題開展研究論證。

圖/中國政府網圖/中國政府網

編輯 黃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