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殺妻案兇手一審被判死刑,被害人家屬:他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

來源:瀟湘晨報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我準備拿著判決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小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對於一審判決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決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麼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小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小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小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小霞等人捅刺,致小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導,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里,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產,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產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倒在了血泊里。

瀟湘晨報記者周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