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宣傳侵害魯迅肖像權,樂樂茶致歉稱已整改

新京報訊(記者王子揚)4月29日,針對聯名產品宣傳侵害魯迅先生肖像權一事,新茶飲品牌樂樂茶發佈致歉聲明稱,由於考慮不周,侵害了魯迅先生的肖像權,鄭重致歉,目前已整改完畢。

樂樂茶聲明。 社交平台截圖樂樂茶聲明。 社交平台截圖

4月23日,樂樂茶與譯林出版社開啟聯名活動,網民發佈的照片顯示,在部分樂樂茶門店,相關宣傳物料中包括魯迅先生的形象,並寫有「老煙腔 新青年」字樣。小程序點單時,頁面先跳出的是魯迅先生的頭像等。在產品方面,相關杯子的包裝也印有魯迅先生的形象。4月28日,樂樂茶方面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已於4月26日對相關文宣和周邊做了下架處理。

4月29日上午,有報導稱,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已向樂樂茶及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律師函顯示,樂樂茶與江蘇譯林的「煙腔烏龍(烏木香)」相關聯名產品以致敬魯迅文學為由,核心繫基於魯迅手拿茶杯的肖像,並輔以魯迅創作文章中的內容,指向性明確,一般公眾無需任何遲疑,即可將聯名產品與魯迅先生進行關聯。據此,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要求樂樂茶與江蘇譯林在收到律師函後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的行為;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日內,連續10日在相應國家級媒體及各官方微信公眾號中澄清事實、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

樂樂茶關聯公司上海茶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聲明中稱,在第29個「世界讀書日」到來之際,在上新產品中使用了文學家、思想家魯迅先生及其文學相關的周邊和宣傳。但由於考慮不周,疏忽了魯迅先生肖像權的相關權益,侵害了魯迅先生的肖像權,也給魯迅先生的親屬和魯迅文化基金會帶來了困擾,樂樂茶在此對魯迅先生、魯迅先生的親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深表歉意。

樂樂茶表示,在4月24日接到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律師函的第一時間就與律師取得聯繫,表達歉意,表示願意做出補救措施,並於4月25日開始溝通撤銷相關新品的文宣,通知全國門店撤掉相關包材和周邊,截至4月26日下午,已全面整改完畢。

編輯 祝鳳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