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他人倒賣茅台獲利,貴州旅遊投資控股集團原工會主席受審

5月6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旅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吳靜受賄一案。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11月至2022年上半年,被告人吳靜利用擔任貴州旅遊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工會主席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購買茅台酒倒賣獲利及農特產品進入公司平台銷售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90萬餘元,其中100萬元未實際獲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吳靜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吳靜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吳靜進行了最後陳述。本案將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30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