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多家涼茶店涼茶被檢出藥品成分,市場監管部門發警示

夏天快到了,不少街坊都喜歡來一杯涼茶解暑,你會常常在街邊涼茶鋪買涼茶來喝嗎?

廣州日報 圖廣州日報 圖

注意!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發佈2024年第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顯示,多家涼茶店的涼茶被檢出藥品成分。在廣州市番禺區新造盧超源涼茶店抽樣的「清熱解毒茶」,檢出甲氧苄啶;在廣州市從化呂田百草園商店抽樣的「感冒茶」,檢出麻黃堿;在廣州市番禺沙灣梁仕喜涼茶店抽樣的「感冒茶」,檢出對乙酰氨基酚。

市場監管部門介紹,甲氧苄啶為一種廣譜抗菌藥,常與磺胺類藥物一起使用。甲氧苄啶的常見不良反應有噁心、嘔吐等症狀。

麻黃堿又稱麻黃素,是一種生物堿。臨床用於預防支氣管哮喘發作和輕症的治療,消除鼻黏膜充血所引起的鼻塞等。

對乙酰氨基酚是乙酰苯胺類解熱鎮痛藥、非甾體抗炎藥,常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可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依法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對不合格食品採取停止經營、召回等措施。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佈警示

禁止涼茶非法添加藥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

4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禁止涼茶非法添加藥品。近幾年,少數不良商家為了提高涼茶對感冒、「清熱解毒」「降火」「祛濕」等功效以吸引消費者、提高銷量,違法在涼茶中添加西藥。

為規範涼茶製售,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涼茶經營需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食品經營許可範圍經營,相關經營者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在涼茶加工製作過程中添加含有化學成分的西藥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如發現食品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110、12345、12315。

消費者飲用涼茶應注意事項

1.從正規渠道購買涼茶飲用。消費者飲用涼茶時,要通過正規合法渠道或在具備相關資質的店舖中進行購買,必要時可查看涼茶產品的標籤標識是否正規、合法,涼茶店舖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資質等。

2. 不應過度迷信對涼茶功效的宣傳。涼茶不是藥物,廣大消費者在飲用涼茶時,應把涼茶當作普通食品看待,不應追求或過度迷信商家對其功效方面的宣傳。

3. 飲用涼茶也有禁忌。涼茶畢竟是中草藥製成,飲用時要注意因人製宜。脾胃虛寒、老人、小孩、孕婦和哺乳期的婦女要慎服。即使是健康人,過度飲用涼茶輕者脾胃不適,重者會誘發胃腸道疾病。因此涼茶不能濫服,更不宜以治療為目的長期服用。

消費者如發現涼茶店存在無證經營的情況,或懷疑涼茶店有非法添加違禁物質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原題為《小心!廣州有涼茶店違法「加料」,名單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