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的河套地變新增耕地爭議:鎮政府指村集體私分私用,後者否認

土地交易公告土地交易公告

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日前掛出一條交易公告,交易標的為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富路鎮龍水泉村3300餘畝耕地租賃權,其中有水田也有旱田,共分為48個標的,每畝土地每年的租賃權起拍價為200元。

不過,龍水泉村部分干群對此存有異議。他們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稱,這些地原本大多是烏裕爾河河套地區的「荒地」,是村里代管的國有土地。2008年村里將這些土地發包給村民耕種,經過村民開荒改良,這些土地於2023年被定性為新增基本農田。目前30年承包期未到,他們不想交出土地。

2023年8月,富路鎮政府下發《關於委託龍水泉村管理的烏裕爾河自然保護區富路鎮域內國有新增永久基本農田相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顯示,該村在國有新增永久基本農田3307.11畝上存在私分私用、自行收費、違約欠繳承包費、擅自轉包等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對此,村集體具有主要過失。

龍水泉村一位村幹部表示,2024年4月,富路鎮政府通知村里交回河套地管理權,但村「兩委」開會後決定不同意交出管理權。不過,村里的決議並沒有阻止鎮政府將這些土地的租賃權掛牌拍賣。5月10日,這些土地或將迎來新的承包人。

就此事,5月10日,澎湃新聞先後聯繫了福路鎮政府及富裕縣委相關負責人,但未得到有效回覆。

富路鎮政府下發通知稱,龍水泉村集體對私分私用、自行收費、擅自轉包河套地具有主要過失。富路鎮政府下發通知稱,龍水泉村集體對私分私用、自行收費、擅自轉包河套地具有主要過失。

拍賣3300餘畝新增耕地引爭議

4月30日,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發佈富裕縣富路鎮政府農用地租賃權拍賣交易公告,公告所涉旱田、水田共48宗3300餘畝,均位於富路鎮龍水泉村。起拍價一畝200元,租期為一年耕種期(租期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拍賣時間為5月10日9時。

公告說明稱,該國有農用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一個耕種年,僅作耕地使用,用於糧食生產,合法耕種。在承租期內不得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和合約約定處置;合約到期或解除合約時,土地內相關設施(如溝渠、堤壩、道路等)不得損壞,不得拆除,隨土地一同交回國有,承租人不得違反禁燒政策,必須將秸稈離田,否則不享受涉農補貼政策。此地相關涉農政策補貼歸承租人,報補時,承租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不過,此次拍賣引來龍水泉村部分干群的異議,他們原本是上述地塊的承包戶。承包合約是2008年和龍水泉村村委會簽訂的,承包期30年。

爭議地塊位於烏裕爾河南岸河套地區爭議地塊位於烏裕爾河南岸河套地區

據承包戶們介紹,這次拍賣的3300餘畝土地,位於龍水泉村村北,原本是村里代管的烏裕爾河河套地,是烏裕爾河南岸沼澤地,自1987年起開墾,至2000年達到現在的大概範圍。由於一年一發包,管理粗放,土地雜草叢生,地力貧瘠,十年九澇。自2007和2008年承包穩定以後,通過承包戶的精心治理,地力有所改善,雜草得到控制,但也時常受災。

承包戶們提供的合約顯示,他們2008年承包河套地時,每畝租金從十幾元到幾十元不等。此外,合約約定,承包費一次性交齊;如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牴觸,本合約終止,退回餘下承包費;承包方不得擅自將河套地轉讓他人或改變用途。

承包戶們介紹,合約約定「一次性交齊,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交清」。但當時正趕上換屆,村里開支委會研究,交款方式待換屆後再定。換屆後村民代表會決定,交款方式改為一年一交,但合約沒有改,「我們從來都不欠承包費,一直履行合約。」

李鳳山當時是龍水泉村村委會主任,他也承包了三宗共142.5畝河套地,每年承包費8750元,30年承包費共計26.25萬元。據李鳳山等人介紹,當時村里的公章都由鎮里保管,雖然簽合約發包的是村里代管的國有土地,但鎮里也是知情且同意的。最初承包河套地的有兩百餘戶,經過十幾年後,其中部分承包戶又將土地轉包給他人,現在實際耕種的還有五十多戶。

龍水泉村召開「兩委」會,認為他們當初發包河套地合理合法,且不同意現在交出土地管理權。

村委會不同意交回管理權,但鎮政府已委託拍賣

2023年5月,上述土地被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當年8月,富路鎮政府向龍水泉村村委會下發《關於委託龍水泉村管理的烏裕爾河自然保護區富路鎮域內國有新增永久基本農田相關問題的通知》。

上述通知稱,根據富裕縣政府2023年常務會議紀要,富裕縣烏裕爾河自然保護區濕地內被規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土地由富路鎮政府進行管理。該鎮委託龍水泉村管理的烏裕爾河自然保護區富路鎮域內補劃的國有新增永久基本農田目前有新生兒分地、人口分地、分飼料地、大型噴灌和機井佔地共計616.25畝,合約體現為2008年9月10日分包到戶的土地2690.86畝,存在私分私用、自行收費、違約欠繳承包費、擅自轉包等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對此,村集體具有主要過失。

通知稱,為保障國家利益不受損失及村集體經濟向好發展,鎮政府責令龍水泉村立刻對上述行為進行整改糾正,對產生的後果履行村集體的職責義務,妥善處理後續相關事宜,按村本年度同類地塊的平均競拍成交價格足額繳納土地承包費,真實合法準確的上報2023年各項補貼。同時,對上述地塊自下一種植年度起嚴格參照三資管理要求,規範發包行為,確保國有資源發揮效益,如發生違紀違法行為將嚴肅追責問責。

一位村民簽訂的河套地承包合約一位村民簽訂的河套地承包合約

龍水泉村一位村幹部介紹,去年鎮政府曾要求村委會和承包戶解除原合約,重新簽訂新合約,新合約約定一畝地一年租金200元,租期一年。但承包戶們不同意。今年4月下旬,富路鎮政府通知龍水泉村,要求收回土地管理權。但該村召開兩委會後,決定不同意交出管理權。

該村幹部提供的會議記錄顯示,除村委會主任未明確表態外,其餘多數人都認為他們當初發包土地是合理合法的,不同意交回土地管理權。不過,該村幹部也表示,包括他在內,現任村幹部里也有些人是河套地承包戶。

雖然龍水泉村不同意交回河套地管理權,但在4月30日,富路鎮政府還是委託拍賣公司,將上述3300餘畝土地在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掛牌拍賣。5月9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致電富路鎮政府相關負責人採訪,但對方未接聽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