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鬆滋一警車高速上逼停小車,當地最新回應:兩民警已停職,正討論怎麼處理

來源:瀟湘晨報

5月13日,有網民發佈高速上一輛警車截停一私家車的影片引發眾多關注,警車的行為被質疑存在報復性執法。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此前報導,14日下午,記者經與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隊和荊州市鬆滋市公安局核實,確認該警車屬於荊州市鬆滋市公安局,警車兩名黑衣男子均為在職民警,目前該局正在調查核實情況。

16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從鬆滋市委宣傳部獲悉,該兩名黑衣男子已被停職調查,目前是鬆滋市公安局在負責,「還在討論怎麼處理,若有結果會第一時間通報。」

瀟湘晨報此前報導,網民發佈影片為被截停私家車的行車記錄儀,時間顯示為5月10日下午近5時。其與一輛警車差不多並排行駛在左右車道,前方均有貨車。行駛途中,有向左變道傾向的警車鳴喇叭,隨後響起警笛聲。該私家車在超過一輛貨車後變道至右車道。隨後該警車鳴警笛駛上前,示意該私家車停車。私家車里有乘客問「怎麼了」,駕駛人說「我哪知道怎麼了」。

有兩名未穿警服的男子從警車上下來,走在前面的男子對後車亮出證件後,質問私家車為什麼沒有為公務車讓行,存在危險別車行為,讓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該影片引發眾多網民熱議。有網民質疑該警車是在私家車沒讓車後鳴笛,它當時是否屬於在公務執勤期間;警車上人員沒穿警服執法,是否有違背相關規定;高速上如此攔截車輛是否危險駕駛行為。

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該警車車牌為鄂D3***。

5月14日上午,瀟湘晨報記者向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隊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反饋此影片。工作人員看後表示,該警車應該是荊州警車,已經向當地110反映此情況,進行進一步核實,當地110將會就詳情回電。

記者詢問影片中警車的行為是否違反交通規則。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僅憑影片內容判斷,「確實是有」,由於不清楚事發路段、事發詳情,將先去核實清楚。

私家車在什麼情形下需要避讓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輛?針對相關爭議,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性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一般情況,警車鳴笛視為在執行緊急任務,社會車輛應當讓行。

警車只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才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一般緊急公務下警車會鳴笛,影片中警車鳴笛時間與私家車輛沒讓行之間存在時間上的爭議,可以結合其他證據再次進行確定,如果確實是在沒有讓車後鳴笛,基於一般人考慮以及相關規定,私家車沒讓車不應當受到處罰。

交通執法通常有交通警察進行,且應穿著工作服裝,根據影片顯示,兩名警察非交警,其執法行為並不規範,且在高速攔停車輛十分危險。

若警察違規執法,可能會受到警告、開除、降班、撤職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違法行為,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瀟湘晨報記者 吳陳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