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評顧客被餐廳收100元開瓶費:霸王條款,不合理也不合法
【#央廣網評顧客被餐廳收100元開瓶費#:霸王條款,不合理也不合法】#成都一餐廳收顧客100元開瓶費#近日,有網民稱,在成都錦江區三色路一家餐廳就餐時,被收取100元「開瓶費」,商家回應事前已經與顧客約定好了,收的是額外的餐具清潔費。針對此事,引起網民熱議,部分網民支持餐廳,認為「自帶酒水就該收費,商家明文告知了就沒毛病」,也有網民認為,「霸王條款」「消費法明文規定不得收取服務費」。
@央廣網 看丹觀察認為,「謝絕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服務費……相信不少消費者在外就餐時都曾經遇到類似的情況,對大多數人來說,往往是心存不甘也只能被迫接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因此,所謂的「開瓶費」就是在侵害消費者權益,是一種霸王條款,不合理也不合法。對此,消費者要果斷拒絕甚至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隱性消費捆綁。作為商家也要明白,顧客想要的無疑是公正合理的服務和明碼標價的交易,只有提供令消費者滿意的服務才能長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