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評】一個中國原則不容篡改、無可爭辯
彭韜 華中師範大學台港澳與東亞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期,美國國務院東亞局助卿幫辦兼中國事務協調員稱,「聯大第2758號決議未認可、不等於、不反映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德國馬歇爾基金會」美方項目官員也宣稱,中方關於聯大第 2758 號決議的立場同國際法不一致。美方官員此番言論,嚴重背離歷史事實和相關國際條約規定,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就「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進行表決的決議。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第1976次全體會議上,與會各國代表否決了美日等國提出的所謂「雙重代表權」,企圖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提案,接著通過了「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把國民黨當局代表從聯合國及所屬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的提案。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聯大2758號決議充分表明,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就歷史而言,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台灣歷史最早以文字形式被記錄,可追溯到公元230年的衛溫率軍渡台,這是大陸最早發現台灣並對其進行治理的歷史事件。1661年,鄭成功從荷蘭手中奪回台灣島,結束了荷蘭在台灣的統治。1683年,鄭克塽率部投降施琅,正式歸降清朝。清朝逐步加強了對台灣的治理。1684年,清政府在台設一府三縣,即台灣府與台灣、鳳山、諸羅縣,隸屬福建省,台灣正式被納入中央政府管轄之下。1885年,台灣被劃為單一行省,成為中國的第20個行省,劉銘傳為首任巡撫。至1895年日本佔領台灣,清政府對台灣進行200多年的有效管轄。中日甲午戰爭後,清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其中規定將台灣及澎湖列島劃分給日本,從此,台灣進入長達五十年的日本殖民統治時期。1945年,經過14年的抗日戰爭 ,台灣再次回到祖國懷抱。縱觀歷史,從古至今,台灣一直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就法律而言,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戰爭爆發次日,中國政府發佈《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佈告》,正式對日宣戰。中國政府鄭重對外宣佈,中國今此「決定收複台灣、澎湖、東北四省土地」。因為按照國際法的規定,「戰爭使得交戰國的條約失效」,所以《馬關條約》自宣戰之時起便告廢止,日本對包含台灣和澎湖列島在內的中國領土的侵佔完全失去法律依據。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即將勝利之際,美、英、中三國在埃及首都開羅召開首腦會議,討論對日本作戰與戰後遠東安排問題。會議最後發表《開羅宣言》,鄭重向全世界宣告:「日本所竊取中國的領土,例如東北四省(黑龍江、吉林、遼寧和熱河)、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開羅宣言》為台灣回歸中國提供了國際法律上的保障。這也是在中國提出收複台灣的要求後,國際社會第一次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由此解決了台灣的歸屬與地位問題。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國聯合發表《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的精神,再次從國際法角度確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日本必須將之歸還中國。9月3日,日本正式簽署《無條件投降書》,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決定。此舉表明,日本正式接受了包含將台灣歸還中國等在內的所有條款,淪陷半個世紀之久的台灣終於重回中國大家庭。《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佈告》《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的《無條件投降書》,是台灣屬於中國領土最有力的法律依據與證明。
總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程序合法,充分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這是一個中國原則的核心內容,也是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已成為國際社會共識。如今,部分美國官員因為一己之私炒作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鼓噪「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系統」,這完全是對事實的歪曲,對歷史的篡改,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踐踏,也是對美方自己承諾的背叛。無論如何,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確定下來的一個中國原則不容篡改、無可爭辯。(作者係華中師範大學台港澳與東亞研究中心副主任)
編審:高霈寧 蔣新宇 張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