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慶區政協原副主席陳桂芬一審被判10年6個月

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5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政協北京市延慶區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桂芬受賄案,對被告人陳桂芬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

陳桂芬。圖源:延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陳桂芬。圖源:延慶教育微信公眾號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2023年10月18日,陳桂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0月18日,陳桂芬被「雙開」。

經查,陳桂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美容活動安排;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土地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

陳桂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北京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北京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桂芬開除黨籍處分;由北京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2月2日,據「清風北京」消息,北京市紀委監委對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陳桂芬違規收受禮品、接受美容活動安排問題被點名。通報顯示,2017年至2022年,陳桂芬收受私營企業主給予的金條、高檔女包,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美容活動安排。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