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且逾期不換,北京朝陽一賓館被罰款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朝陽區雙井街道一賓館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且逾期未進行更換,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依法對賓館和賓館負責人進行罰款。

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正在對涉事賓館進行檢查。 圖源: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正在對涉事賓館進行檢查。 圖源: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

為全面淨化轄區內的消防安全環境,連日來,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持續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近日,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建國門大隊防火監督員在對雙井街道內一賓館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該賓館配置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應急工作時間小於規定的應急照明時間,根據《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2012)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消防產品。

防火監督員依法責令該賓館限期改正,但該賓館逾期未進行更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決定對該賓館及賓館負責人進行罰款,並將其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情況函告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

編輯 彭衝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