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被家暴16次女子離婚案將開庭,男方涉嫌轉移共同財產遭起訴

新京報訊(記者劉思維)成都男子多次家暴致妻子四部位重傷二級一事有新進展。新京報記者從案件原告、家暴受害人小謝處獲悉,她與丈夫賀某的離婚糾紛民事案件將於5月31日上午10時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因賀某涉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至多名親屬處,5月30日,小謝起訴賀某及其親屬的5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也將開庭。

離婚糾紛傳票。受訪者供圖離婚糾紛傳票。受訪者供圖

小謝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她最主要的訴求為與丈夫賀某離婚,並取得兩歲女兒的撫養權,賀某一次性支付每月1500元的撫養費。訴求還涉及其他婚後財產劃分。

小謝稱,因懷疑賀某將財產轉移到幾名親屬名下,法院建議她另案起訴賀某及其親屬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小謝提供的武侯區人民法院傳票顯示,5起侵權責任糾紛將於5月30日開庭。

新京報此前報導,相關司法文書顯示,謝、賀二人婚姻存續期間,賀某長期頻繁對小謝實施辱罵恐嚇、暴力毆打等行為,致其身體多次不同程度受傷,並多次就醫、報警。其間,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晉陽派出所兩次對賀某作出《家庭暴力告誡書》予以警告,但其拒不改正,致小謝精神恐懼、外出躲避。

小謝與賀某已於2023年4月15日簽署了離婚協議,但事後賀某反悔,拒絕離婚。當年4月24日,小謝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交了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手續不全,未被法院受理。當晚,賀某找到外出躲避的小謝,對其施暴。2023年4月25日的最後一次施暴中,賀某的毆打致小謝全身多處損傷,其中重傷二級四處。

案發後,賀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小謝稱,作為離婚糾紛案的被告,正在看守所羈押的賀某也會出庭。

我國司法審判遵循「先刑後民」的原則。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活動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時,應當在偵查機關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查清後,由法院先對刑事犯罪進行審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或者由法院在審理刑事犯罪的同時,附帶審理民事責任部分。

5月20日,在武侯區婦聯的幫助下,小謝見到了女兒。受訪者供圖5月20日,在武侯區婦聯的幫助下,小謝見到了女兒。受訪者供圖

小謝解釋,此次民事審理在刑事案件之前,是因為孩子的撫養權要在入學前有定論。目前,兩人的女兒由賀某家人撫養。5月20日,在武侯區婦聯的幫助下,小謝見到了女兒。「考慮到女兒快到上幼兒園的年齡,法官建議民事先開庭,不再等賀某的刑事案件審理。」

小謝的腎功能檢查報告單。受訪者供圖小謝的腎功能檢查報告單。受訪者供圖

家暴給小謝的身體帶來重創。根據她提供的5月20日的醫院檢查結果,她的雙腎腎小球濾過率嚴重低於正常值參考範圍,「醫生說我的左腎已經沒有功能了,右腎也在惡化。」小謝說,因腎功能出現問題,進食受到限制,她出現了嚴重的營養不良,大便排泄也要依賴造瘺。

5月24日晚,小謝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婚姻三年,前兩年他一直在傷害我,我等這個離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價,終於等到了。」

編輯 楊海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