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兒童攝影師被指私售女童寫真,家長:已報警

新京報訊(記者吳淋姝)5月27日,有網民反映,上海市徐彙區某兒童攝影師在未經家長同意下,暗地在網上出售女童寫真照片和拍攝花絮。新京報記者從女童家長王可(化名)處瞭解到,目前許多家長都已知曉此事,並已報警。

網民向新京報記者提供的在某社交平台的部分群聊記錄顯示,2023年9月至11月,群主「清稚影記」發送多張女童照片至某群,和其他群成員的聊天內容圍繞「白絲」「腳」「裸足」等話題。2024年2月、3月的群公告顯示,群內打包售賣女童的寫真照片和花絮影片,如「下週是本週拚團,xx,舞蹈服白絲+裸足;裸足、泳裝、花邊襪白絲、舞蹈服,人均200……」

售賣女童照片的群公告。 受訪者供圖售賣女童照片的群公告。 受訪者供圖

王可告訴新京報記者,「清稚影記」是私人攝影師,在上海從事情童攝影,長期在小紅書平台發帖接單,「沒想到後面有這種交易。」一些家長從網民處知曉此事後,已報警,「目前警方還在調查。」

群聊截圖。 受訪者供圖群聊截圖。 受訪者供圖

5月27日中午,「清稚影記」的小紅書帳號首頁已無法查看,「因相關投訴,該賬戶違反《社區規範》,其內容無法查看。」王可稱,今日中午,攝影師在微信上打字向家長道歉。

攝影師的行為是否涉及侵權乃至觸犯刑法?

對此,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筠悅向新京報記者分析,在刑事層面,攝影師以營利為目的「倒賣」女童寫真照片,主觀上具有破壞女童名譽的故意,客觀上侵害了女童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攝影師的行為已涉嫌侮辱罪。即便不構成侮辱罪,攝影師的行為也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同時,在民事層面,攝影師以營利為目的「倒賣」女童寫真照片,涉嫌侵害女童的名譽權、肖像權,「攝影師還應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編輯 劉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