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5年的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撤銷:職責回歸主管部門

成立5年的廣西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宣告撤銷。

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網公佈的《關於停止使用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證的公告》顯示,根據《北海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有關精神,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旅遊文體廣電、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劃歸相關主管部門承擔,不再保留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從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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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3月,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舉行掛牌儀式。當時的消息提到,根據《北海市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旅遊文體廣電、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11個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根據官方資料,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行使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和市本級、海城區、銀海區轄區(不含合浦縣、鐵山港區、潿洲島旅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製權。統一領導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全市重大或專項綜合行政執法活動;負責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處以及 跨縣(區)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及園區(旅 遊區)派駐執法大隊的業務指導和部門溝通協調工作等。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5月,北海市交通運輸局已舉辦北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成立儀式。北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李斌施指出,要以本次改革為契機,積極探索隊伍建設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