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孩子考高分企業獎10萬 ,是「炒作狀元」嗎?

企業參與宣傳、炒作「高考狀元」,也是不鼓勵、不提倡的。

▲吉林中東集團宣傳員工兒子為「理科狀元」,並給予重獎。圖/微信公眾號「中東集團」▲吉林中東集團宣傳員工兒子為「理科狀元」,並給予重獎。圖/微信公眾號「中東集團」

6月28日,「員工兒子高考718分公司獎10萬」的話題,登上社交平台熱搜榜。

據報導,為考生發放獎金的公司是吉林中東集團。該公司發佈通告稱,「企業員工牛某某的兒子,在今年的高考中,以718分的優異成績,榮獲吉林省理科狀元。為了表彰牛同學取得的優異成績,激勵更多員工子女努力學習、追求卓越,董事長決定:給予牛某某及其子現金10萬元」。

對高考成績優異的員工子女予以獎勵,是公司的自主行為,無可厚非。但誠如一些網民所質疑的,只重獎「狀元」,並在公告中強調「狀元」,難免給人以「企業在炒作高考狀元」的觀感。

近年來,企業重獎「高考狀元」的事情並不鮮見。不要說「狀元」是本企業員工的子女,就是與本企業毫無關係,也有企業對「狀元」予以重獎。除了對學生本身的資助,企業這種獎勵行為的目的,無非是讓「高考狀元」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企業的「形象代言人」,以達到宣傳企業的目的。

企業這種行為,本質上也屬於宣傳、炒作「高考狀元」。而我國教育部明確要求,各地各校要堅持正確的教育政績觀,嚴禁通過任何形式公佈、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分考生」等。雖然這一禁令主要針對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但企業參與宣傳、炒作,也是不鼓勵、不提倡的。

此事中,考慮到「高考狀元」是企業員工的子女,企業給予重獎可以理解,也是企業的自主權利。但從通告看,企業顯然把這作為既宣傳員工子女獲得「高考狀元」,又宣傳企業的題材了。從現實效果看,企業花了10萬元,也確實收到了遠超10萬元的宣傳效果與關注度。

要注意的是,企業這種宣傳,本質上還是出於「狀元情結」,迎合社會對「狀元」的關注。當前,我國正在推進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唯學曆的教育評價改革,要為每個學生的成長成才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環境。就此而言,企業如果真關心員工的家庭教育和子女成才,就不宜只重獎「高考狀元」。

有觀點就認為,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企業不妨對所有子女考上大學的員工給予獎勵,而不是只重獎「狀元」。一方面,這體現出對員工子女教育的重視;另一方面,也通過這樣的獎勵,給予員工子女上大學一定資助。

只重獎「高考狀元」,對企業的其他員工和社會公眾來說,更可能刺激「這是別人家孩子」的攀比心態、強化「狀元情結」。

不可否認的是,當前我國基礎教育仍存在功利化、短視化傾向,這不僅加劇學生的學業負擔,也增加每個家庭的焦慮。

因此,教育部提出,今年基礎教育的工作重點是整治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辦學行為。而其關鍵,就在於教育觀念的轉變。

推進教育觀念的轉變,當然不只是教育部門、學校的事,更需要形成全社會合力。這也需要警惕企業獎勵等各種以重視教育為名而進行的高分生、「高考狀元」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