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蘭考:支持國有公司購買存量商品住房,鼓勵房企銷售現房、準現房

蘭考縣風光  IC 資料圖蘭考縣風光  IC 資料圖

據微信公眾號「蘭考手機台」6月29日消息,河南省開封市蘭考縣發佈《蘭考縣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買新房可獲購房補貼、契稅補貼

文件提出,推行購房及家裝補助。自2024年7月1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期間,在本縣縣域內報名參加活動的樓盤新購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新建一手商品房,開發企業一次性優惠2萬元,政府另外一次性補貼1萬元。

自2024年7月1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期間,鼓勵居民開展舊房裝修、新房整裝,對在「一河兩岸」和縣域內報名參加活動的商家購買家裝家居產品滿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政府一次性補貼5000元。支持定製家居企業積極參與家居家裝煥新活動,提供「一站式」全屋定製服務。

文件還要求,實施稅收補貼。凡在本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繳納契稅的購房人,自2024年4月1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繳納契稅的,按照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

自2024年4月1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對買賣新建商業用房、二手商業用房並繳納契稅,且在2025年1月10日(含當日)前申報補貼的納稅人,總體給予各自繳稅金額10%的補貼。

自2024年4月1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後並在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同時,加大貸款支持。在全國範圍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均可使用蘭考縣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蘭考購買住房。正常繳存6個月至24個月的,貸款額度統一增加20萬元。

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由15000元/年提高至18000元/年。

商業貸款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降到25%。

減輕企業負擔:允許分期繳納土地款

就減輕企業負擔方面,文件提出,新出讓商業、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按掛牌起始價的20%繳納;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企業申請分期繳納的,第一期30天內繳納不少於50%的土地出讓金,剩餘部分經房地產企業承諾後,可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一年(利息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對新出讓的無償配建幼兒園的商住用地,以淨面積(規劃面積減去幼兒園用地面積)計算起始價,按規劃面積出讓。

新出讓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配建的幼兒園、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無償移交政府相關部門的,依法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容積率≤1.8的房地產項目,上述兩項不計入項目整體容積率。

房地產企業可申請分批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最長不超過6個月。

房地產企業可持土地出讓合約和已繳納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金票據作為使用土地的證明材料,容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支持國有公司購買存量商品住房

允許「一事一議」。因徵收成本倒掛、文物保護、片區價格要求、歷史遺留問題、多次流拍等原因不能正常出讓的特殊地塊,可經縣政府常務會議或縣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後,經縣相關職能部門、有關專家、第三方評估機構等共同會商研判,可科學合理確定起始價及車位配比。

普惠民生政策。非本縣戶口的商業用房或商品住房購房家庭,憑不動產權證或備案的購房合約,可直接在我縣落戶;憑不動產權證或備案的購房合約,其家庭子女享有與我縣群眾子女同等待遇的劃片入學政策;憑不動產權證或備案的購房合約,其家庭成員享有與我縣群眾同等待遇的就醫、養老和就業等政策。

提升住房品質。加大低容積率、高品質商品住宅供應,推廣森林花園建築等生態智能住宅。

強化市場監管。實施房地產開發全生命週期監管,從立項、許可、預售資金監管、竣工驗收、辦證、物業管理等方面進行風險管控,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鼓勵房地產企業銷售現房或準現房。支持國有公司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作為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