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塑料袋內裝現金,海關查獲一旅客違規攜帶11.5萬歐元出境

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 通訊員江曉彤)新京報記者獲悉,7月12日,廣東省珠海市,拱北海關所屬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查獲一起旅客違規攜帶11.5萬歐元出境案,折合人民幣約90.7萬元。

閘口海關查獲一旅客違規攜帶11.5萬歐元出境。閘口海關 江曉彤 攝閘口海關查獲一旅客違規攜帶11.5萬歐元出境。閘口海關 江曉彤 攝

據悉,12日6時40分許,澳門女子彭某經拱北口岸旅檢大廳海關「無申報通道」出境。現場海關人員發現其隨身攜帶的斜挎包及購物袋均未過機檢查,且有刻意躲避的跡象,遂將其攔截。

經進一步查驗,海關人員從其手提袋和斜挎包內均發現一個黑色塑料袋,裡面裝有數遝成捆的歐元現金。經清點,共計11.5萬歐元,折合人民幣約90.7萬元,超出規定額度。海關依法對超額攜帶的貨幣實施退運處理,並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

海關提醒,貨幣現鈔屬於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境旅客攜帶的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選擇「申報通道」通關,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短期及當天多次往返旅客攜帶額度有更嚴格限制。

編輯 劉倩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