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擇期宣判,兩被告悔罪認錯,稱願意接受死刑

來源: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記者 沈外

8月21日,內蒙古三歲女童被虐待案開庭審理完畢,法院將擇期宣判。庭上,被害女童母親李婷婷當庭撤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判處被告田某某、文某某死刑。公訴機關以虐待罪、故意傷害罪對二人提起公訴。雙方被告辯護人作出辯護,稱其涉虐待罪,不涉及故意傷害罪。

最後陳述環節,兩名被告人均悔罪認錯。文某某稱,自從事發起,自己一直生活在愧疚中,自己對不起被害人母親,稱願意接受死刑,接受法律、社會和良心的審判。

此前報導:

3歲女童遭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開庭,生母:想把孩子接回老家安葬(大皖新聞)

來源:大皖新聞

8月21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生父田某龍與情人文某桃虐待3歲女兒致死案一審開庭。生母李婷婷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一家人開了兩天一夜的車來到呼倫巴爾,想將孩子接回老家安葬。「生前沒有保護好她,生後想讓她離家近點,可以經常去看她。」

8月20日晚,大皖新聞記者來到呼倫巴爾,見到被害人田田的生母李婷婷。她告訴記者,自己前一天和父母、弟弟從河北邢台老家開車來到呼倫巴爾市,她已經做好開庭的心理準備。「這次來就是希望能給孩子討回公道,孩子在殯儀館躺了8個月了,想等開庭後把孩子帶回老家,入土為安。」

李婷婷接受大皖新聞記者採訪李婷婷接受大皖新聞記者採訪

李婷婷說,孩子活著的時候,沒有保護好她,沒能留在身邊,現在孩子沒了,她希望找到一個離家近的地方,安葬在身邊,這樣能經常過去看她。

截至目前,李婷婷與田某龍仍是夫妻關係,而在案發前,她一直不知道文某桃的存在。「他在內蒙古上班,我在河北邢台老家帶孩子,兩個人異地分居,他很少回家,在案發前我沒有來過滿洲里,也想過來,但是田某龍說這裏太冷了,不讓我來,不知道他竟然在滿洲里和文某桃同居。」

李婷婷說,2023年正月,田某龍回到邢台的婚房,強行帶走了田田,她沒能攔得住。「他推撞打我,把孩子帶走了,我不同意,他沒有帶過孩子,但是他說就帶走一兩天,後面就聯繫不上他了。」

直到2023年四五月份時,李婷婷接到了法院的開庭通知,原來是田某龍起訴離婚,並稱李婷婷對田田疏於照顧,要求爭奪撫養權。「他說這話有點莫名其妙,孩子一直都是我和我媽在帶,這不是倒打一耙嗎?」

但2023年8月8日,離婚糾紛開庭日時,因田某龍未到庭,法院做撤訴處理。李婷婷準備按規定半年後再起訴離婚,但等來的卻是女兒的死訊。「我一開始不相信,怎麼可能會有爸爸打死自己的孩子?」

李婷婷堅定地說,自己不會諒解田某龍和文某桃,如果放棄民事賠償能夠加重對二人的懲罰,她願意當庭放棄賠償。「這次刑事部分結束,我就會起訴離婚。」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於源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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