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抗菌藥分級管理目錄更新,三地此前文件廢止

新京報訊(記者戴軒)近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了《京津冀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24年版)》(以下簡稱《2024版目錄》),替代了之前各地對應的管理目錄。

記者在《2024版目錄》中看到,抗菌藥物的管理分為三個級別,分別是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特殊使用級。從四環素類、大環內酯類到廣譜青黴素類、喹諾酮類,涵蓋了29個大類。

其中,在支原體感染等常見呼吸道感染中較常使用的藥物,如阿奇黴素、多西環素、阿莫西林等,被歸於非限制使用級;常用於肺結核治療的利福平等,被歸於限制使用級;替加環素、頭孢比羅酯等,被歸於特殊使用級。

我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指出,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劃分。

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是指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是指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大,或者價格相對較高的抗菌藥物;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的抗菌藥物,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等。

「臨床上用得最多的是非限制使用級,管控相對寬鬆一點,限制越多越不能輕易使用,特殊使用級的藥物,如果沒有特殊理由和很強的證據,原則上是不應該用的。」北京一位三甲醫院主任醫師告訴記者。

為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要求,進一步規範京津冀地區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2012年84號令)等,結合京津冀地區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實際使用情況和細菌耐藥監測現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三地衛生健康委」)指導藥學質控中心,聯合組織三地專家共同研究製訂了《2024版目錄》。具體分級管理實施辦法由三地結合各自實際分別製訂。三地衛生健康委將視情況適時調整更新目錄。

《2024版目錄》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實施,《北京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23年版)》《天津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21年版)》《河北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2年版)》同時廢止。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