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宣傳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貴州茅台鎮大唐酒業被罰4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秦勝南)8月26日,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大唐酒業有限公司「戎馬天下·老班長酒」等產品,包裝採用的商業宣傳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4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信息,2023年8月,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大唐酒業有限公司銷售人員聯繫到中國退休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促進會的普通會員單位貴州瀛天下酒業有限公司貼牌開發產品,在獲得促進會同意使用會徽後,貴州瀛天下酒業與大唐酒業簽訂《生產委託書》,委託大唐酒業生產包裝「戎馬天下」等系列產品,產品包材由貴州瀛天下酒業有限公司提供,大唐酒業負責提供酒水進行灌裝。2024年5月,貴州瀛天下酒業有限公司送956件「戎馬天下·老班長酒」包材到大唐酒業生產包裝車間,大唐酒業未對包材進行審核和驗收,並生產包裝「戎馬天下·老班長酒」共計57件又14瓶。

因「戎馬天下·老班長酒」產品包裝上使用「中國退休軍人就業創業服務促進會會徽(logo)」和「戎馬天下」商標,並且利用「老班長」「退伍不褪色·退休不退誌」等宣傳語,遵義市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大唐酒業上述行為是在利用軍人情感、軍人情懷對商品進行商業宣傳,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根據相關規定給予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資料顯示,大唐酒業成立於1999年,註冊資本1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郭雲鬆。

編輯 李嚴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