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幹部買空調欠款15萬元6年未還,被列入失信名單為什麼仍上班?律師:法規並未禁止
來源:大風新聞
「如果他不說自己在鎮政府上班,我們怎麼會給他賒賬15萬元賣空調呢?」說起自己的遭遇,陝西安康楊先生後悔不已。
賒賬賣空調:對方說是鎮政府幹部,賣空調被欠款15萬元
8月27日,楊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2018年6月,安康市漢陰縣蒲溪鎮政府旅遊部門工作人員蔣某,來到楊先生的漢陰三星中央空調店裡購買空調、新風系統,稱自己在漢陰城南鳳凰大廈開辦的養生會所屬於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同時蔣某還稱名下在漢陰縣漩渦鎮鳳堰古梯田景區還有政府投資的養生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也是朝陽行業政府扶持,其購買空調的總金額為17萬,實際支付定金2萬元,稱剩餘款項半個月左右政府資金就撥下來了,屆時一次性支付。
楊先生稱,他們作為經銷商,通常不可以賒太多賬,瞭解到蔣某本人是鎮政府工作人員,有正式工作,想著不會胡來,也出具有欠條,心想半個月款就下來了,於是就及時組織貨源並按照蔣某的要求將空調安裝完畢。
不料半個月後,蔣某遲遲不按約定時間付錢。此後,楊先生曾多次找到蔣某要求償還貨款,均被告知店裡生意不好,蔣某後來稱已經兩年沒有在政府上班了。
起訴維權:法院判決蔣某還款付息,將其列入失信名單
楊先生稱,無奈之下他們將蔣某起訴到法院。漢陰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蔣某向原告安康美格商貿有限公司支付貨款15 萬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 年10月1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償完畢之日止。
楊先生提供的一份《失信決定書》(2020)陝0921執354號顯示,蔣某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同時,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
如違反規定進行消費,經查證屬實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落款時間2020年10月12日。
相關方回應:蔣某因「失信」被開除黨籍保留公職,還在鎮政府上班
9月3日,楊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雖然蔣某欠款不還,被列入失信人,但經過他的瞭解,蔣某最近幾年又回到了蒲溪鎮政府上班,而且職務還得到了提升。楊先生多次找到縣法院執行局要求執行,均被告知蔣某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楊先生提供的一份2024年蒲溪鎮下發的相關通訊錄、幹部定崗通知等文件中,均出現蔣某的姓名。
記者聯繫蔣某,他的電話處在佔線狀態,更換多個電話,均顯示在「佔線」,留言也沒有回覆。
楊先生聯繫蔣某所在部門相關人員,對方稱蔣某的手機號碼沒有錯,不顯姓名的他一般不接,並稱目前蔣某主要負責農村業產方面。
9月3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致電蒲溪鎮政府紀委負責人,對方介紹蔣某屬於蒲溪鎮公職人員,平時正常上班。對於蔣某被法院列入失信人一事,該負責人稱蔣某此事上級紀委曾作出開除黨籍保留公職的處理。
9月3日晚,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致電蒲溪鎮黨委領導,他介紹蔣某現在正常上班,屬於事業編製,歸屬鎮政府文化旅遊服務中心。對於蔣某被列入「失信人」,其稱蔣某欠款屬個人行為,此事上級紀委已進行處理,被欠款人可以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追討,鎮上會積極配合。
9月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再次給蔣某發去短信,希望針對楊先生實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截止發稿,未收到蔣某回電或回覆信息。
律師說法:可向法院申請,對被執行人工作收入依法進行扣留、提取
北京市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靜認為,楊某可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工作單位及收入線索,申請由人民法院向其工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對其工作收入依法進行扣留、提取。同時,如能證明被執行人有隱藏、轉移財產等行為的,也可向公安機關提起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刑事控告。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並未規定公務員因民事糾紛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時應直接被開除,但申請執行人可向法院提供工作單位信息,人民法院通過裁定方式要求工作單位協助執行被執行人工作的收入,以達到履行債務的目的。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暉 編輯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