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祥龍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張彤一審獲刑10年半

新京報訊 據京法網事消息,北京祥龍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彤受賄案一審宣判。2024年9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祥龍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彤受賄案,對被告人張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張彤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