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違規停放在疏散樓梯間內,消防:罰款200元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對轄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1人在疏散樓梯間違規停放電動單車。

電動單車被停放在疏散樓梯間內。圖源: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電動單車被停放在疏散樓梯間內。圖源: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

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的監督執法人員在北京金源利德投資有限公司開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一層疏散樓梯間內停放電動單車,疏散通道被佔用。經與物業核實發現,這輛亂停亂放的電動單車是車主張某超為了方便,臨時停放在疏散通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有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的有關規定,監督執法人員現場決定給予張某超罰款人民幣200元整的行政處罰,並要求其立即將電動單車移至安全區域。

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在此提醒大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災發生時重要的生命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佔用、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更不能將電動單車停放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以及樓梯間。電動單車一旦發生火災,會迅速引燃整輛車及周邊可燃物,且伴隨爆炸、高溫煙塵、有毒煙氣等等。

編輯 楊海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