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北京市簽署有關食品安全合作協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與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昨日(十一月二十九日)簽署《京港食品安全保障技術合作協議》(《合作協議》)。《合作協議》由食物安全專員黃宏醫生和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院長耿健强共同簽署。
《合作協議》旨在深化京港兩地食品安全保障技術交流與合作,涵蓋法規標準研究、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檢驗技術交流及人員交流等多個範疇,進一步落實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簽署的《京港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框架協議》。
食安中心發言人說:「我們期望透過《合作協議》,深化京港兩地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合作,建立技術協作關係,發揮各自對食物安全管理的優勢,促進兩地對食品安全領域技術保障水準的提高。」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