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主席提醒選民依正確程序在二○二三年區議會一般選舉投票
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今日(十二月五日)巡視設於北角社區會堂的模擬投票站,並呼籲選民在星期日(十二月十日)舉行的二○二三年區議會一般選舉,行使公民權利踴躍投票以及依照正確程序投票。
陸啟康法官說:「今屆區議會選舉的籌備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選管會和選舉事務處正作最後衝刺,確保選舉當日投票和點票過程順利進行。區議會地方選區(地方選區)選舉,171名候選人將競逐44個選區的88個議席;地區委員會(地委會)界別選舉,228名候選人將競逐18個界別的176個議席。」
陸啟康法官提醒,選民須帶備香港身份證正本,到投票通知卡上列明的投票站投票。選民只可在獲編配的投票站投票。選民如果仍未收到投票通知卡,可登入「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vr.gov.hk)查閱選民身分以及獲編配的投票站名稱和地址、地圖位置等投票資訊,亦可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查詢。」
北角社區會堂是全港四個模擬投票站之一,開放予選民以熟習區議會一般選舉的投票程序。另外三個模擬投票站分別位於觀塘社區中心、大埔社區中心和屯門井財街社區會堂。各模擬投票站由今日起開放至星期五(十二月五日至八日),今日的開放時間為下午四時至晚上八時,明日(十二月六日)至星期五的開放時間為中午十二時至晚上八時。選舉事務處設立了熱線2967 0367和傳真2834 0934,供團體預約參觀。
投票站及投票時間
陸啟康法官說:「選舉事務處將在全港設超過600個地方選區一般投票站,讓約433萬名登記選民投票,投票時間為早上八時三十分至晚上十時三十分。設於警署的專用投票站的投票時間與地方選區一般投票站一樣;而設於懲教院所內的專用投票站,基於保安考慮,由上午九時開放至下午四時,讓在囚或受還押的選民投票。」
陸啟康法官續說:「全港18區亦各設一個地委會界別投票站,供約2 500名地委會界別選民投下該界別的選票。投票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二時三十分。」
「地委會界別選民應已收到兩張投票通知卡,投票通知卡的信封上並印有顯著字句,提醒他們須在兩個不同投票站分別投下地委會界別和地方選區的選票,投票時間亦有不同。」
為方便居於內地或投票日需往返內地的選民投下地方選區選票,選舉事務處會在上水港鐵站附近的兩所中學,設立四個鄰近邊境投票站。選民必須於今日下午六時截止的登記期內經網上系統預先登記,成功登記後會收到由選舉事務處以短訊和電郵(如適用)發出的「登記結果通知書」確認,便可於投票日在指定時段到獲編配的鄰近邊境投票站投票。選民倘若已登記於鄰近邊境投票站投票並收到選舉事務處以短訊和電郵(如適用)發出的「登記結果通知書」,則無需理會投票通知卡上的投票站資料。
陸啟康法官表示,是次鄰近邊境投票站投票安排只適用於地方選區選民,地委會界別選民並不適用。如地委會界別的選民身在內地,應盡早規劃回港行程以便於投票日返港投票。
投票程序
陸啟康法官說:「大部分一般投票站和地委會界別投票站都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發出選票。投票程序很簡單,選民進入投票站後,工作人員會指示選民到其中一張發票櫃枱。選民要出示香港身份證正本,然後工作人員會用平板電腦掃描選民的身份證。有關選民可以在系統顯示屏看到自己的姓名、部分身份證號碼,確保發票準確,然後領取選票進入投票間。」
「地方選區選民必須用投票站提供的印章,親自在投票間於選票所選擇的候選人相對的圓圈內蓋上一個『剔』號,無須對摺選票,然後將選票正面向下,放入藍色投票箱。每名選民只能在選票上就所選擇的一個候選人蓋上『剔』號(即選票上只能有一個『剔』號),否則選票將會作廢。」
「至於地委會界別,選民需要用投票站提供的黑色筆,親自在投票間於地委會界別選票上填滿所選擇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橢圓圈,選民必須於選票上投選不多亦不少於所屬界別須選出的議員人數,否則選票會被視為無效,不被點算。」
「地委會投票站會設置選票檢測系統,方便選民檢查選票上所選取的候選人數目是否正確。選票檢測系統不會記錄或點算選票上的選擇。選民檢測選票後將其正面向下,不用對摺,放入白色投票箱。」
為確保選民清楚了解投票程序,選舉事務處製作了電視宣傳短片和電台宣傳聲帶,並已上載至選舉專用網站(www.elections.gov.hk)供選民參考。
排隊安排
陸啟康法官說:「與近年幾場公共選舉一樣,今次選舉的投票站會設立兩條隊伍,特別隊伍供年滿70歲長者、孕婦和殘疾人士使用;另一條隊伍供一般選民使用。投票站內有座椅,讓有需要的選民坐下休息,稍後才排隊領取選票。」
在投票日,選民可以於選舉專用網站瀏覽每個一般投票站的大概輪候時間。投票站外亦會豎立相關告示牌,供選民參考,選民可以因應情況,及按自己日程安排投票時間,選擇於較少人輪候的時段投票。
投票站內須注意事項
投票是自主和保密的。選民必須在投票間內親自填劃選票。如選民需要協助,可以聯絡投票站職員。投票站內不可以干擾別人投票,或者使用電子器材通訊、拍照、錄音或錄影。投票站內亦不可以進行拉票活動、派發選舉廣告或者展示宣傳品。
點票和公布結果
地方選區方面,除小投票站和專用投票站外,投票站於投票結束後會轉為點票站,即場點票。
地委會界別方面,投票結束後,投票站工作人員會確保已上鎖和密封的投票箱不受干擾,直至地方選區投票結束才會開始點票,以避免過早公布地委會界別的選舉結果,對地方選區選舉結果造成影響。
陸啟康法官說:「公眾人士包括傳媒有權進入點票站的公眾範圍觀察點票和拍攝。每個點票站外會張貼通告,讓市民知悉公眾範圍內可容納的人數上限。」
選舉結果會上載至選舉專用網站,並以新聞公報形式發布。
廉潔選舉
陸啟康法官提醒,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的最新修訂,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屬非法行為;而妨礙或阻止選民在選舉中投票屬舞弊行為。另外,投票站工作人員若發現或懷疑有人透過重複排隊或者其他方式妨礙選民進入投票站投票,會通知執法部門處理。
如有疑問,可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或瀏覽選舉專用網站以獲取更多有關是次選舉的資訊。
(轉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